環境

第一期工程收集九龍、荃灣、將軍澳等市區及港島東北部的污水,整期工程將於公 元二千年完成,而其中一項主要設施——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已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啟 用。第一期工程竣工後,這個系統將可堵截目前約七成流入維多利亞港的污水。

第二期工程包括提高處理的水平,以及興建一條由昂船洲伸延的污水隧道,把經處 理的污水導引至香港以南的水域排放。當局已於一九九六年五月展開環境影響評估,以 確定最適當的污水處理水平和排污渠口位置。該項研究預計在一九九九年年中完成。

第三/四期工程收集港島北部及西南部的污水,並把經處理的污水轉送至第二期設 施系統。為確定污水隧道的最佳鋪設路線而進行的可行性研究,應於一九九九年二月完 成。

排污收費

所有把污水排入公共污水渠的用戶,均須繳付基本排污費。污水濃度高於住宅污水 的工商業用戶,另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排污費只用以彌補污水處理設施的營運及 維修開支,政府會繼續從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建設成本。因此,住宅用戶繳付的 排污費不多,耗水每立方米收排污費1.2元,耗水量首12立方米免收排污費,每四個月 結算一次。政府檢討過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計劃後,已確認該計劃的一些要點,並提出了 連串的改善建議,現正作出跟進,落實改善建議

減少廢物

政府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實施一項為期十年的減少廢物綱要計劃。推行該計劃,是 因為傾倒在堆填區的廢物急劇增加,令堆填區的預計使用期大大縮短。鑑於香港土地缺 乏,人們對土地的需求殷切,因此政府未來將難以覓地興建新堆填區。該計劃旨在減少 廢物的產生;鼓勵市民將廢物循環再造和再用;宣傳如何更高效率及更符合經濟原則地 管理廢物;以及延長香港堆填區的使用期。

堆填區

目前,都市固體廢物都棄置於新界三個現代化大型策略性堆填區內。這些堆填區由 專業廢物管理承辦商負責營運,符合高度的環境標準。

過去十年,本港發展迅速,需要處置的拆建物料急劇增加。一九九八年,香港每天 產生 32000公噸拆建物料,當中每天約有6700公噸棄置於堆填區內。由於大部分的拆 建物料都可以循環再用,當局鼓勵承建商在工地內即時分開處理可循環再用的物料。適 合填海用途的惰性拆建物料應運往公眾填土區或公眾填土躉船轉運站,作填海用途;只 有不適合填海用途的易腐爛物料,才運往堆填區。

全港現時共有13個舊堆填區,全部在關閉停用前都未有採取足夠的環境保護措 施。有機物在自然分解時,不斷釋出沼氣及產生滲濾污水,嚴重影響環境。為策安全和 保護環境,政府現正分期修復這些堆填區。其中五處堆填區的修復工程已經完成。除了 於一九九七年才關閉的望后石堆填區外,其他堆填區都會於本世紀末前修復妥當。堆填 區全面修復後,可闢作社區活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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