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進行,徵詢公眾對檢討的目標/目的及各策略性發展方案的意見,而第二輪諮詢則於一 九九六年進行,徵詢公眾對推薦採用的長遠和中期發展策略的意見。當局考慮公眾意見 後,就全港發展策略檢討制定了最後建議,並載列在最後行政報告內。這份報告於一九 九八年三月發表,供市民參閱。

次區域發展策略

次區域發展策略是連接全港發展策略和地區規劃的橋樑。這些策略把長遠的全港概 括性整體概念和目標,演繹為本港五個次區域的地區規劃目標,五個次區域分別為都會 區、新界東北部、新界東南部、新界西北部和新界西南部。

都會計劃選定策略於一九九一年獲前總督會同行政局批准,作為直至二零一一年的 規劃大綱,以發展和改善包括港島、九龍、荃灣及葵青的都會次區域。當局已着手制定 一系列發展綱領,把都會計劃的概念演繹為更具體的地區規劃目標。

當局在完成全港發展策略檢討後,現正着手檢討都會計劃,以期按最新的資料為都 會區的發展及重建,制定一個新的規劃大綱。都會計劃第一階段的檢討已於一九九八年 七月完成,而第二階段檢討則定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展開,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完成。

當局在全港發展策略檢討中鑑定了適合作策略性增長的概括地區後,展開了三項綜 合規劃及發展研究,以評估其中三個概括地區的發展潛力。這三項研究分別為一九九七 年十月展開的新界西北規劃及發展研究、一九九八年一月展開的新界東北規劃及發展研 究,以及一九九八年三月展開的港島南及南丫島規劃及發展研究。大嶼山北岸發展可行 性研究也已於一九九八年七月展開。

新界西南次區域發展策略的檢討現正進行,而新界東南發展策略的檢討則定於一九 九九年初展開。

地區規劃

香港的發展計劃是按照有關地區的法定或部門內部圖則實施。這些圖則在土地用途 分類、樓宇密度及發展特色等方面,對個別地區的發展作出規範和指引,以確保所有發 展均符合有關地區的規劃目標。

法定規劃圖則

城市規劃委員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擬備兩類法定規劃圖則,即分區計 劃大綱圖和發展審批地區圖。發展審批地區圖是為一些過往並未列入分區計劃大綱圖的 地區而擬備,所涵蓋的範圍以新界鄉郊地區為主。土地發展公司所擬備的發展計劃圖, 也必須經由城市規劃委員會核准。

分區計劃大綱圖旨在顯示有關地區的概括土地用途大綱,包括主要道路和其他運輸 系統,以及通過在有關地區劃定土地用途地帶和訂明特定發展規範,作出法定規劃管 制。發展審批地區圖為中期圖則,雖然與分區計劃大綱圖相類似,但卻沒有分區計劃大 綱圖那麼全面和確實,而且最終會被分區計劃大綱圖所取代。在發展審批地區圖或取而 代之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所涵蓋的地區,規劃事務監督可採取強制執行行動,對付違例發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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