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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能夠及早發現兒童是否有特殊教育需要是十分重要的。當局提供的甄別及評估服 務,可以識別學齡兒童有沒有聽覺、視力、言語、學習或行為上的問題,並在問題發展 成障礙之前,及時採取適當措施,提供矯正治療

教育署會盡量安排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入讀普通學校。因弱能情況而無法修讀 普通學校課程的學童,才會獲安排到特殊學校就讀。在一九九八年六月,有72名弱 視、668名弱聽、154名身體弱能及259名弱智的學童,獲得教育署的支援服務,入讀 普通學校。

普通學校也有為弱視和弱聽及學習有困難的學童,開設特殊教育班,而入讀普通班 的學童可獲的服務包括:在基本科目方面,向學童提供以學校或特殊教育服務中心為本 位的加強輔導服務;向學童提供行為輔導;以及就如何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向 教師提供意見。

教育署也實施以學校為本位的學生輔導計劃及心理輔導服務,以支援錄取較多學業 成績稍遜學生的中學。這些學校為學生提供輔導服務,可享有較大的靈活性及可獲額外 人手。此外,教育署也就學生訓育事宜向中學提供支援服務。

為入讀主流學校的弱聽小學生而設的支援輔導服務非常有效。因此,教育署在一九 九八年九月,把該項服務擴展至入讀主流學校的弱聽初中生。

截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本港共有62所特殊學校,包括一所醫院學校,以及為失 明、失聰、身體弱能、弱智或有適應困難兒童而設的學校,其中19所設有宿舍。特殊 學校除有曾接受特殊訓練的教師外,還可獲得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聽覺學家、 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駐校護士及社會工作者等專責人員所提供的支援服務。

特殊學校和特殊教育班一般都採用普通學校的課程,但也會視乎情況,因應學童的 不同學習需要,修訂課程或制訂特殊課程綱要。教育署按課程發展議會的建議,為有特 殊教育需要的各類兒童編訂課程指引,並就個別科目及學習範疇制定目標為本課程(特 殊教育)。年內,《適應有困難兒童課程指引》已編印完成及發表。

為期三年的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已經完畢,並進行檢討。檢討結果 顯示,該計劃對有關學校及學生有正面影響,因此建議進一步發展及擴大為本港資優學 生而設的校本計劃及其他資優教育服務。現時有17所小學在教育心理學家和課程主任 的支援下,發展校本資優教育計劃。

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繼續發展中心為本的資優學生增益課程,並為教師、其他教 育專業人士和家長分區舉辦培訓及課程,使他們更了解資優學生的教育需要,以及促進 校本資優教育服務的發展。

資訊科技教育

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中公布,會就資訊科技教育制定一項五年策 略,推廣資訊科技的應用,藉以提高教與學的成效。有關策略已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制 定。政府推行資訊科技教育的理想是盡量利用資訊科技的力量,達到下列目標:

把學校變為-

滿活力和創意的學習場所,而學生則成為主動性強、具探究精神 和創意的學習者;

讓學生有機會探索網上的知識和資訊世界,使他們獲得廣闊的知識基礎,並培 養廣闊的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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