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環境
香港政府自一九八九年發表首份論及環境的白皮書以來,一直奮力前進,注入大量 財力,決心糾正過往的環境流弊,防患未然。香港正如大多數發展國家,存在各類環境 問題。人口激增,工商業蓬勃發展,這些人類活動正是污染的根源。
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政府預計耗用於環境方面的開支共達80.8億元,佔公共支出 的3.3%,而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的支出比率僅為0.8%。現時全港各區均已納入水質管 制區,政府並採取了其他措施,管制廢物、空氣及噪音污染。
耗資94億元的重點工程計劃的重要項目之一——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已於一九九七 年六月投入服務,而整個重點工程計劃應可在二零零零年全面投入服務。該計劃可為每 日排入維多利亞港的七成污水,提供妥善的收集、處理及過渡性的排放設施。最後一個 策略性堆填區在一九九五年啟用後,3個新設的策略性堆填區已全部投入服務。這些新 堆填區接收廢物轉運站網絡運來的廢物——其中5個轉運站已經啟用。上述都是主 要的廢物處理設施,當局提供這些設施,標誌著一九八九年公布實施的廢物處置計劃的 其中一個重要里程。
政府已於一九九五年,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就污水、化學廢物及船隻油質廢 物的處理及處置實施收費計劃。
為減低空氣污染,當局已制訂政策,在本港實施切實可行範圍內最嚴格的車輛燃料 及廢氣標準,並禁止露天焚燒活動。此外,又對89種消耗臭氧層的物質實施法例管 制,以配合全球的行動。
當局已制定新法例,將於一九九八年初實施,藉此逐步禁止在樓宇密集地區使用高 噪音的撞擊式打樁機(包括柴油、蒸氣及氣動打樁機)。另外又展開了顧問研究,評估 在現有道路裝置隔音屏障及隔音罩在技術上的可行性,以便制訂各項消減過量道路噪音 的策略和計劃。
在一九九四年,政府及一私營機構分別成立環保基金,總額達一億元,以資助有利 香港環境的教育、研究及社區行動計劃與活動,提高市民大眾的環保意識,並推廣環保 工作。截至一九九七年底,兩個環保基金共撥款約3,600萬元,贊助社區行動、環境教 育和研究計劃,此外,基金又為第二所環保資源中心的成立和初步經營提供撥款。該中 心位於荃灣,自一九九七年五月起已交由一環保團體營辦。
環境狀況
一九八九年發表的《對抗污染莫遲疑》白皮書承認,香港環境狀況不理想,主要是 因為政府過去對環境問題並未有-
分注重。過往數年,政府實施一系列措施,確保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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