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
航空服務
以香港為基地的國際航空公司有3家,其中以國泰航空公司的規模最大。年內,該 公司的業務拓展着重於增加現有航線的班次。為應付運作增加,該公司購置了一架 A330-300型及一架A340-300型飛機。截至一九九七年底,該公司的機隊有59架飛機 包括7架 B747-200型、6架B747-300型、19架B747-400型、4架B777-200型、11架 A330-300型、6架A340-300型、4架B747-200F型及兩架B747-400F型飛機。
港龍航空公司(港龍航空)於四月開辦飛往重慶的定期客運服務。一九九七年底, 該公司經營飛往內地11個城市和亞洲其他8個地方的定期航班服務,以及其他亞洲區內 城市(主要在內地及日本)的不定期客運服務。此外,港龍航空繼續與皇家汶萊航空公 司合辦來往斯里巴加灣港與香港特區的航班服務。該公司在購置一架A330-300型飛機 後,機隊已增至7架A320-200型及5架A330-300型飛機
。
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香港華民航空)繼續以3架B747-200型貨機,經營飛往曼 徹斯特、布魯塞爾、迪拜及大阪的定期貨運服務,以及飛往亞洲區內多個地方的不定期 貨運服務。該公司於五月底停辦往芝加哥的定期貨運服務。
兩間公司於年內獲發航空營運許可證: Helicopters Hong Kong Limited 獲發許可 證,得以 Bell 206直升機經營本港境內的直升機服務;邁特捷出租飛機有限公司則獲發 許可證,得使用HS125-700B型飛機經營不定期客運服務。
年內,3家航空公司——日本佳速航空公司、俄羅斯全祿航空公司及柬埔寨航空公 司(取代皇家柬埔寨航空公司),分別於六月、七月及十月開辦定期航班服務飛往香港 特區,使為香港特區提供定期航班服務的航空公司數目增至67家。截至年底,這些航 空公司每周合共提供1500班直航來回航機服務,來往香港特區與超過120個城市。除 這些定期航班服務外,平均每周約有200班不定期航班提供服務。
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商談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和國際民航過境協定,並與外國航空夥 伴就航空服務進行磋商,檢討和改善現行的雙邊航空安排,以應付不斷轉變的市場情 況。年內,香港與12個國家進行了13輪的航空服務磋商,並分別與日本、緬甸、泰 國、美國、菲律賓、印尼及英國簽署7份民用航空運輸協定,使香港的民航協定數目增 至22份。
一九九七年內,空運牌照局共簽發了兩個牌照:港龍航空及香港華民航空各得一 個。截至年底,國泰航空公司持牌經營定期航班往75個城市,港龍航空往79個城市, 而香港華民航空則往38個城市。
航空保安
《航空保安條例》提供完備的本地法例,以實施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所頒布各項關於 航空保安的公約及協議。政府、機場營運人、航空公司和其他有關方面制定的航空保安 計劃,是本港有效推行航空保安措施的基礎所在。這些措施建立一個明確的體系,使香 港在落實航空保安措施方面,繼續維持最高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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