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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委員會轄下一個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機制,確保師資教育切合學校和社會需要。工作 小組在一九九六年完成第一階段的工作。在第二階段,工作小組已委託顧問研究設立評 估及匯報架構,使教學表現更能切合學校和社會的需求。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的建議成立的語文基 準專責小組,亦已完成第一階段的工作,為初中英語教師,以及在小學教授普通話和採 用中文授課的教師制定初步的語文基準。委員會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將會進行一項試驗 計劃,評核1150名教師在語文能力和課室語言方面的水準,以便訂定語文基準及適當 的豁免準則。委員會計劃由二零零零年開始,規定新入職教師必須符合語文基準,並會 為在職教師提供足夠複修機會,使他們能在指定期限內達到所需水平。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簡稱“教資會”)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就發展本 港高等教育及所需經費等問題提供意見,並負責管理政府撥款予8所受公帑資助的院校 的事宜。教資會的成員包括11名非本地學者、4名本地學者,以及4名本地專業和商界 人士。教資會秘書處的職員均為公務員。

教資會於一九六五年成立,負責撥款予兩所受公帑資助的大專院校。當時只有 4100名相當於全日制學生。隨着香港教育學院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接受資助後,教 資會資助院校的數目增至8所,而相當於全日制學生的人數則增至69516名(見高等教 育)。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教資會發表有關香港高等教育發展的檢討報告。教資會的建議 內容包括:增長鞏固期內不同級別的整體學生人數、非本地學生的人數、持續教育的資 助、學生宿舍的供應、大學課程的標準年期、語文能力,並建議於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 年的3個年度內,在不損害教育質素的情況下,把單位成本減低一成,同時又進一步提 高水準,以配合本港不斷轉變的需求。除了研究生修讀課程的學額外,政府接納了教資 會大部分的建議。至於減低學生的單位成本方面,政府同意將每年儲備的一半注入大專 教育以應付新的開支以及鼓勵專門發展,包括發展院校的卓越學科領域。

教資會在監察院校的質素保證工作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確保院校內推動和提高 教與學質素的機制適當地運作,教資會已於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四月完成首輪 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審核,並計劃由一九九八年初開始,對各院校進行管理檢討。

教資會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進行了第二次研究評審工作,目的是評審教資會資助院 校的研究成績(香港教育學院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納入教資會的資助範圍,因此並未包 括在評審之內)。教資會將根據評審結果來分配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這3個年度內部 分作研究用途的院校經常補助金。

研究資助局

研究資助局透過大學教資會,負責就大專院校的學術研究需要和所需撥款事宜,向 政府提供意見,並監察研究補助金的使用情況。資助局成員包括7名本港學者、9名海 外學者及4名本地專業人士和工業家。

主要由本港學者組成的4個專家小組,負責考慮補助金申請,所涉範圍包括自然科 學、工程學、生物學及醫學、人文學科、社學科學及商科。一個由專科審閱人員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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