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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國際勞工標準

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國際勞工公約》,為有關勞工管理、就業權利及職業安全與 健康等事宜訂定標準,以便各會員國遵從。《國際勞工公約》對本港勞工法例的制定, 具有重大的影響。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勞工公約》現有46條,以這個數目來看,香港 較國際勞工組織亞太區大部分成員國的情況為佳。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香港特別 行政區政府繼續參與國際勞工組織的活動,例如參加該組織於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在 曼谷舉行的第十二屆亞洲地區會議。特區政府會諮詢中央政府的意見,決定是否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的身分,還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國際勞工組織 的活動。

職工會

職工會須根據《職工會條例》的規定登記;該條例由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執行。一經 登記,職工會便成為法人團體,並享有若干民事訴訟的豁免權。

年內,新登記的職工會共14個。年底時,全港共有職工會580個,其中僱員工會佔 538個,僱主組織佔25個,由勞資雙方聯合組成的工會則佔17個。

約半數的僱員工會,分別附屬於本港5個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的聯會,即香港工 會聯合會( 有113個附屬工會,約有會員245700人)、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有屬會66 個,會員 28 200人)、香港職工會聯盟(有屬會39個,會員88300人)、港九勞工社 團聯會( 有屬會31個,會員21700人)及公務員工會聯合會(有屬會29個,會員 12 000人)。

勞資關係

在一九九七年,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共為161宗勞資糾紛提供調解服務;這些糾紛導 致停工事件7宗,損失工作日790.5天。該科也處理追討欠薪及其他有關僱傭款項和權 利的申請,合共20404宗。

《勞資關係條例》提供調停、特別調解、自願仲裁及成立調查委員會等途徑,以處 理未能循一般調停方法解決的勞資糾紛。

勞工處藉着各種不同的活動來促進和諧的勞資關係,如訪問個別機構、僱主組織和 僱員職工會,以及為這些機構或組織舉辦座談會進行宣傳;舉辦訓練課程、研習班、研 討會及展覽。另外,該處也出版各類介紹勞工事務的單張和小冊子。

勞資審裁處

勞資審裁處隸屬司法機構。該審裁處以快捷廉宜、不拘形式的方法,仲裁僱主與僱 員之間各類不屬於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專責審裁範圍的糾紛。

年內,勞資審裁處共聆訊僱員申索4196宗,以及僱主提出的申索2072宗,而審裁 專員判定的賠償總額逾1.34億元。這些案件中,有91.75%是經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調停 未果,交由審裁處接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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