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就業

政府的目標,是提高工作人口的競爭力,使能-

分應付蓬勃經濟的需要。為達到這 個目標,政府致力開辦合適的訓練及再培訓課程,提高工人的技能;維持和促進融洽的 勞資關係;逐步改善工作人口的權利和福利,以及提高工地的安全和健康。

一九九七年,政府完成職業訓練局和僱員再培訓計劃的全面檢討。檢討的目的是提 高工業教育和職業訓練制度,以及僱員再培訓計劃的成效,使能配合社會不斷轉變的需 要,除滿足僱主的需求外,也切合僱員再培訓方面的需要。

一九九七年一月,僱員再培訓計劃的服務範圍擴大至包括新來港定居人士。一九九 七年九月,勞工處成立第一個專為新來港定居人士而設的就業輔導中心,為新移民提供 全面的就業服務和輔導。

一九九七年,政府制定和修訂多項勞工法例,大幅改善僱員的權益、福利、職業安 全和健康:

制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首次把非工業行業約180萬名僱員,納入職業安 全及健康的保障範圍。這是本港勞工法例史上的里程碑。

修訂《僱傭條例》,加強對僱員的保障,以免他們被不合理解僱、遭僱主不合理 更改合約條款,或因為懷孕、放取病假、工傷、參與工會活動,或曾在根據勞工 法例進行的法律程序中作供而遭不合法解僱。政府還作出其他修訂,以改善有關 生育保障、工資定義、支付工資保障和年終酬金的條文。

,修訂《勞資關係條例》,設立調停程序。

修訂《職工會條例》,保障僱主、僱員、職工會職員及成員,使他們不會因為籌 劃或深化勞資糾紛而作出的任何行為,而遭受民事起訴。

勞工市場

年內,各主要服務行業的就業人數有穩定的增長,但隨着人力資源的結構繼續轉 型,製造業的就業人數則進一步減少。一九九七年第三季的勞動人口與一九九六年同期 比較,增加3.8%。全港就業人數共320萬人,其中男性佔61%,女性佔39%。一九九 七年第三季按季節調整的失業率為2.2%,就業不足率1%,而去年的數字則分別是2.6% 和1.4%。

大部分就業人口(79.1%)從事服務行業,其中從事批發零售和進出口貿易、飲食 及酒店業的佔33.9%;運輸、倉庫及通訊業佔11.2%;財務、保險、地產及商用業務佔 12.7%;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佔21.3%。從事製造業的人士約佔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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