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日

十七日

二十五日

二十六日

二十九日

八月

六日

十一日

十二日

十四日

十五日

一九九七年大事紀要

政府公布一項5年批地計劃,其中首兩年是詳細批地計劃,隨後3年則 為預測計劃。

臨時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暫停實施4條法例,其中3條屬勞工法例, 一條為人權法例;這些法例由前立法局在一九九六/九七會期的最後 一次會議上通過。

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開幕。

行政長官得到中央政府正式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得與其他國家商談 互免簽證的協定。

政府與英國簽署民用航空運輸協定。這是香港簽署的第二十二份民航 協定,也是特區政府簽署的首份民航協定。

香港最後一份晚報——創立於一九五零的《新晚報》,最後一天出版。

上訴法庭裁定臨時立法會是合法組織,該會通過的法例具法律效力。

政府宣布成立安老事務委員會,負責就制定整體老人政策提供意見, 以及統籌各項老人計劃和服務的策劃和發展工作。

新華社香港分社新社長姜恩柱抵港接替周南先生,並在八月十四日拜 訪行政長官。

財政司司長宣布,香港將參與國際貨幣基金一項財務計劃,撥款10億 美元協助泰國進行經濟調整。該筆款項由外匯基金撥出。

新界東北部的一場豪雨導致大埔一帶的低窪地區水浸,逾1000個家庭 受影響,不少農作物受損。

國務院宣布,僑務辦公室領導人廖暉將接替魯平先生,出任港澳辦公 室主任。

首批獲特區政府發給新居留權證明書的164名內地兒童抵港。

一艘載有43名香港人的觀光船在馬尼拉灣翻側沉沒,導致7名港人喪

生。

二十日

臨時立法會投票廢除英國於一九七九年在香港引進的第一收容港政 策。

二十二日

熱帶風暴思蒂的外圍雨帶帶來連續4小時豪雨,創出160毫米的最高雨 量紀錄。

二十七日

政府在回歸後首次賣地,把3幅分別位於淺水灣、沙田和南丫島的政府 土地公開拍賣,共得56.7億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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