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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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編配

年內,共有15747個新單位和22107個翻新單位租予各類合資格的申請人。編配予 公屋輪候冊上申請人的單位佔最多,約有13200個(三成半)。申請人均依登記日期的 先後及所選擇的地區,予以審查。如這些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和居港年期(一般為 7年)均符合規定,便可獲得編配公屋單位。迄年底,公屋輪候冊上的申請書數目為 149340份,包括單身人士申請書22216份。

其他兩大類獲配單位的人士,分別是受整體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佔兩成),及因 住所遭清拆以供發展的家庭(佔24%)。其餘獲編配單位的人士包括初級公務員、火災 及天災災民、座落於危險地點的寮屋及其他搭建物的住客,以及社會福利署推薦獲體恤 的人士。

為高齡人士安排居所

自一九八七年「長者住屋計劃」推出以來,房委會已撥出逾3604個單位,供60歲 或以上可以自我照顧獨立生活的體健老人入住。這類住屋設有長者住屋主任服務,協助 處理緊急事故。根據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任何年老夫婦或至少兩名單身老人合成一 組提出的申請,一般約可在兩年內獲編配公屋;年內,根據這項計劃獲得安置者共有 1340人,而編配的單位達658個。至於需要較全面護理服務的老人,則會轉介社會福利 署,以便安排遷往較合適的居所。

自一九九四年六月起,家有年老父母或須供養親屬者,在申請公屋時享有優先權。 至今,已有2174個家庭因這項計劃而受惠。未來數年,當局會在一些小型市區地盤為 高齡人士興建新居所。此外,一九九六/九七至二零零零/零一年度期間,房委會將為 人數較少的家庭提供52000個單位,其中包括用作安置年老人士的單位。

社區聯絡

房委會成立了5個房屋事務詢問處。這些詢問處除了提供外展服務,例如舉辦與高 齡人士住所有關的探訪活動、講座及展覽外,並為受私人樓宇重建影響的居民或受市區 重建計劃影響的居民,以及公屋及居者有其屋計劃的申請人,提供全面諮詢服務。房委 會還計劃在高齡人士聚居的舊型私人樓宇地區,設立房屋事務詢問處,冀能提供更佳服 務。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

房委會在一九七八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以低於市值的價格,把住宅單位售予中 下層入息的家庭和公屋租戶。迄今,已出售約23萬個單位予合資格的家庭。其中69704 個單位是根據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興建的,這項計劃旨在運用私人機構的資源興建住 宅單位,然後以較低廉的價格出售。

申請居屋的私人樓宇住戶在遞交申請前兩年內不得擁有住宅物業,而其家庭總收入 每月亦不得超過26,000元,但公屋租戶、房委會轄下臨屋區及平房區的居民、住所被清 拆以供發展的寮屋居民、天災災民和初級公務員申請居屋,均不受這些條件所限制。

為鼓勵公屋租戶自置居所,公屋租戶比私人樓宇住戶優先選購居屋單位,前者約佔 可供出售單位總數的三分之二。根據這兩項計劃購得單位的家庭當中,約有四成是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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