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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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有屬會31個,會員21 200人)及公務員工會聯合會( 有屬會29個,會員12 400 人)。

勞資關係

年內,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共為226宗勞資糾紛提供調解服務;這些糾紛導致停工事 件17宗,損失工作日2709天。該科也處理追討欠薪及其他有關僱傭款項和權利的申 請,共達22840宗。

勞資關係條例提供特別調解、自願仲裁及成立調查委員會等途徑,以處理未能循一 般調停方法解決的勞資糾紛。

勞工處藉着不同的活動來促進和諧的勞資關係,如訪問個別機構、僱主組織和僱員 職工會,以及舉辦座談會進行宣傳;舉辦訓練課程、研習班、研討會及展覽。另外,該 處也出版通訊、各類介紹勞工事務的單張和小冊子。

勞資審裁處

勞資審裁處隸屬司法部。該審裁處採用快捷廉宜,不拘形式的途徑,仲裁僱主與僱 員之間各類不屬於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專責審裁的糾紛。

年內,勞資審裁處共聆訊僱員申索7016宗,以及僱主提出的申索430宗,而審裁 專員判定的賠償總額逾1.29億元。這些案件中,有88.2%是經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調停未 果,交由審裁處接辦。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仲裁根據僱傭條例及個別僱傭合約而提出的申索。凡申索人不 超過5名,而每人的申索款額不超過5,000元的所有僱傭申索,都屬於仲裁處的司法管 轄範圍。

年內,仲裁處共聆訊1172宗個案,其中1019宗由僱員提出,而153宗則由僱主提 出。仲裁處就這些申索判定的索償總額約253萬元。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資金,來自向每張商業登記證每年收取的250元徵款。僱員在 僱主無能力償還欠薪和其他終止僱傭關係的利益時,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 項。

年內,基金的保障範圍大為改善。以往,基金的保障範圍包括在申請日期前的4個 月內累算不超過18,000元的工資;6,000元終止僱傭關係的代通知金或一個月工資,兩 者以較少的款額為準;以及24,000元遣散費,而逾24,000元者另可獲發餘額的半數。二 月間,上述的款額分別由18,000元調高至36,000元,由6,000元調高至22,500元及由 24,000元調高至36,000元。

十二月時,當局修訂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把僱員申請特惠金的期限由4個月延長至 6個月;而4個月的欠薪保障期,則由僱員申請當日起計改為受僱的最後一天起計。年 內,該基金共接獲8372宗申請,並向7285名申請人支付共1.80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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