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和行政
市政局方面,32名議員由單議席地方選區選出,另9名分別由9個市區區議會選 出。至於區域市政局方面,27名議員由單議席地方選區選出,另9名由新界9個區議會 選出。此外,還有3名當然議員,分別是鄉議局主席和兩名副主席
。
區議會和兩個市政局的選舉,均由得票最多者當選。選民只可在所登記的選區內投 票。
區議會和兩個市政局選舉候選人的資格,與立法局地方選區選舉候選人的資格相 同,只是每名候選人必須獲得10名選民提名。
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
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按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條例的規定,於一九九三 年七月成立。委員會由3名成員組成,是獨立而不涉及政治的組織,負責檢討立法局、 兩個市政局和區議會的地方選區分界,並向總督提交建議。
此外,委員會亦負責督導選舉的進行和監察工作,以及不斷檢討選舉程序和選民登 記的安排,以確保選舉是以公開、誠實和公平的方式進行。選舉事務處屬政府部門,由 總選舉事務主任掌管。該處是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的行政部門,按照委員會的指 示工作,並負責執行委員會的決定。
諮詢委員會
諮詢委員會是本港政制的一個特色,目的在於向社會有關團體及人士進行諮詢,從 而得到最精闢的意見,作為決策的依據。
諮詢組織透過決策科司級首長或部門首長,向政府提供意見。這些組織大致可分為 兩大類:法定組織(例如古物諮詢委員會)和非法定組織(例如建造業諮詢委員會)。 諮詢組織的工作範圍甚廣,有些是專責處理某個行業的利益,例如魚類統營顧問委員 會;其他則是就某方面的政府政策或關乎公眾利益的問題提供意見,例如交通諮詢委員 會。
有些諮詢組織亦負有行政職能,例如醫院管理局。此外,全港各區亦成立了一些地 區委員會,處理所屬地區及社區的問題,例如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
上述諮詢委員會約共有290個,成員包括政府人員及社會人士。獲委任在這些委員 會服務的社會人士約有3100名,其中部分人士更兼任多個委員會的成員。社會人士獲 委任,是由於他們具有某方面的專門知識或專長,或有熱心服務社會的紀錄。政府經常 監察各委員會的成員組織及運作,確保這些組織符合社會的需要。在適當的時候,政府 會採取合適的措施,增加委員會的透明度和代表性。
行政
布政司的職責
布政司主要向總督負責,為政府制定政策並予以推行。布政司亦是公務員的首長; 布政司、財政司和律政司都是總督的首要顧問。
布政司主要是以布政司署首長身分發出訓示;布政司署是政府中央機構,轄下有各 決策科及資源科的司級首長及其工作人員。總督離港期間,布政司出任代理總督,並兼 任行政局首席官方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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