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和行政
區議會於一九八二年成立,主要功能是就影響區內居住或工作人士福利的問題,向 政府提供意見,因此在管理地區事務方面有重大貢獻。此外,政府亦就各項全港性的問 題,徵詢區議會的意見。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內,區議會獲撥款1.05億元,用以進行區內的小規模環境改 善工程和社區參與計劃。
各區區議會所推行的「會見市民計劃」,是一項為居民提供的重要服務。居民可以透 過這個計劃約見區議員,就區內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
這個計劃深受一般市民歡迎,為區議會提供直接途徑,徵詢市民有關地區問題的意 見,然後向當局反映。
每一地區均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由政務專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為所屬地區提供 基本服務的各個政府部門的代表。各部門人員可藉此商討地區事宜,協調政府在區內提 供各項公共服務及設施的工作,以確保能盡快滿足區內居民的需要。
地區管理委員會與區議會緊密合作,並盡量聽取區議會的意見。為加強地區管理委 員會與區議會的聯繫,區議會主席出席旁聽地區管理委員會的會議。
分區委員會和互助委員會是於七十年代初期在全港各區設立,旨在協助推行清潔香 港運動及撲滅暴力罪行運動。其後當局曾檢討分區委員會的情況,並於一九九四年十一 月修改委員會的總數、成員、職權範圍和涵蓋範圍,以簡化其運作。分區委員會的工作 是鼓勵市民參與地區事務,協助籌辦社區活動及政府各項運動,以及就影響該分區的地 方問題提出意見。
互助委員會是由大廈住戶成立的組織,目的在於改善多層大廈的保安、清潔和管理
工作。
目前,全港共有超過70個分區委員會和4000個互助委員會,為政府與基層居民提 供一個既廣泛而又有效的聯絡網。
附屬於各區政務處的19個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類服務,包括解答有 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辦理私人宣誓手續,以及把區議員 會見市民計劃、免費法律輔導計劃和租務主任計劃的個案轉給有關部門處理。年內,各 諮詢服務中心及中央電話諮詢服務中心共為234萬名人士提供服務。
代議政制機構之間的聯繫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在本身轄區內所執行的職責,大致相同。年內,兩個市政局曾 召開多次聯絡會議,並聯合舉辦一些活動。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與各區議會保持密切聯繫。每個市區區議會均有一名代表進入 市政局。新界方面,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之間,也有同樣安排。此外,新界各區議會也 有代表擔任區域市政局屬下的地區委員會委員。透過這些途徑,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經 常就有關各區的事務,徵詢區議會的意見。
新界各區議會與鄉議局的關係非常密切。區議會為身兼鄉議局當然執行委員的各鄉 事委員會主席預留席位,另一方面,鄉議局主席和兩名副主席也兼任區域市政局當然議 員,因此區域市政局與鄉議局亦有正式的聯繫。
由一九九一年起,兩個市政局和鄉議局均成為功能組別,各自推選一名成員進入立 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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