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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制和行政

市政局全局常務委員會每月舉行會議兩次,處理市政局的日常事務。其轄下設有14 個專責委員會,分別專責處理市政工作中林林總總的事務。專責委員會通常每月最少舉 行會議一次,而轄下的29個小組委員會和工作小組亦定期舉行會議,為所屬的專責委 員會處理特定事務。除了涉及敏感議題須閉門討論外,所有市政局會議均公開舉行。

市政總署署長是市政局的行政總裁,負責主管市政總署各項工作,以執行市政局的 政策和決定。該署約有職員16000人,是政府架構中最龐大的文職部門。

市政局財政獨立,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內,市政局耗資約60.1億元籌辦各項活動和 計劃。經費來源主要是由政府撥出的部分差餉,其餘收入則來自各種牌費和其他收費。

市政局在港九各區為議員設立會見市民辦事處,供議員接見市民,並就各項事宜提 供意見。市區居民亦可透過「議員輪值制度」,向市政局提出投訴或表達意見。按照該 制度,市政局安排議員輪值接見已預約的市民,每周兩次。

區域市政局

區域市政局獲政府賦予法定權力,負責為新界地區約300萬居民提供市政服務,處 理一切有關環境衛生、公眾衛生、潔淨服務和發給酒牌事宜,並提供文娛、康樂、體育 設施和服務。

區域市政局共有議員39名:27名由地方選區直接選出,9名由新界9個區議會各自 選出,其餘3名是當然議員,分別是鄉議局主席和兩名副主席。區域市政局主席和副主 席,均由各議員互選產生。

區域市政局的行政部門是區域市政總署,由區域市政總署署長掌管,負責推行該局 的政策。區署共有職員約10700名。區域市政局財政獨立,收入主要來自轄區內所徵收 的差餉。

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內,該局的差餉收益約佔總收入的85%,其餘收入則來自各 種收費及租金收入(主要為街市攤檔租金)。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內,區域市政局的 總收入達41.6億元,總開支則為38.8億元。

區域市政局透過4個專責事務委員會及一個酒牌局履行其職責。4個事務委員會分 別負責財政政、建設工程、環境衛生及康樂文化等事宜。酒牌局每3個月舉行一次會 議,負責審議具爭議的酒牌申請。

此外,區域市政局設有9個按地區劃分的地區委員會,負責監察該局所提供的市政 服務及設施。每個地區委員會由多位區域市政局議員及多位由區議會議員和地方人士出 任的增選委員組成。

除討論機密事項,如涉及商業協定的財務資料之外,該局所有會議,包括各委員會 的會議,均公開進行。

區域市政局派出代表,加入多個在工作上與該局有密切聯繫的機構,包括香港康體 發展局及香港藝術發展局。

地方行政

區議會是法定組織,政府可透過區議會諮詢民意,讓居民參與區內事務。由一九九 四年十月一日起,全港共有18個區議會(市區和新界區各佔9個),民選議員有346 名,當然議員有27名,這些當然議員均為鄉事委員會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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