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設成本,而使用者則須分擔系統的運作及保養費用,有關費用的收費計劃於年內實 施。住宅用戶繳付的費用不會太高,而工商業用戶由於排放的污水濃度較高,須繳 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以彌補污水處理的額外費用。採用「污染者自付」原則,可 確保工商業機構將污水處理費用適當計入經營成本,從而鼓勵這些機構減少污染。
堆填區
目前,都市固體廢物大多棄置於堆填區。位於將軍澳及船灣的兩個堆填區已於 年內關閉,餘下位於望后石谷的堆填區亦將於不久的將來關閉。為應付本港未來 20年在固體廢物處理方面的需求,現正在新界偏遠地區闢設3個先進大型堆填區。 新界西堆填區、新界東南堆填區及新界東北堆填區已分別於一九九三、九四及九五 年啟用,該等堆填區由專業廢物管理承辦商開發,務求達至極高的環境標準。
由於本港發展迅速,堆填區的建築廢物數量近年急劇增加。年內,建築廢物量 每日達14 800公噸左右。由於大部分送往堆填區的建築廢物可循環再用,當局年 內在新界東南堆填區設立一廢物分類廠,藉此鼓勵承建商將可循環再用的建築廢物 分開處理,然後才把餘下廢物運往堆填區棄置。
本港現時共有13個舊的堆填區,且正在污染本港環境,因為垃圾的分解會產 生大量極為污染的液體,稱為滲濾污水,此外還會產生各類氣體,主要是沼氣和二 氧化碳,這些氣體在某些情況下可能爆炸。各堆填區將分期修復,而若干位於晒草 灣及船灣的氣體控制設施現已在運作中。當局計劃全面修復堆填區,而有關土地可 闢作有益用途。
政府現計劃採用「污染者自付」的原則,收回營運堆填區的成本。凡於堆填區 棄置工商及建築廢物的私人廢物收集商,均須按計劃繳費。
廢物轉運站
政府現正發展廢物轉運站網絡。在市區主要人口集中地收集到的廢物,會運往 廢物轉運站,經壓實後裝入密封貨櫃,然後轉運往3個偏遠的堆填區。位於九龍 灣、港島東和沙田的3個廢物轉運站,現時每日處理合共約3850公噸廢物。
當局年內簽訂合約,在港島西端建造地下廢物轉運站。轉運站將於一九九七年 投入服務,屆時連同港島東的轉運站,將可處理港島區產生的所有廢物。當局已招 標興建位於西九龍、大嶼山北部的廢物轉運站,而服務新界西北及離島區的轉運站 現已進入後期的規劃階段。
化學廢物和特殊廢物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自一九九三年四月起投入服務,收集約10750個廢物產生 者的化學廢物,加以處理。目前每日處理約260公噸化學廢物。
中心的經營成本,會透過直接收費計劃向使用者收回。當局全面諮詢受影響業 界人士後,收費計劃已於一九九五年三月實施。當局同時鼓勵廢物產生者採用環保 的生產技術進行生產,並盡量減少廢物量,以減低處理成本。
所有化學廢物產生者必須妥善儲存及棄置化學廢料。有關廢物產生者、持牌廢 物收集商及持牌廢物處置地點的運載紀錄制度,可以追查化學廢物由產生至最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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