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
環境
列為「極好」及「良好」類別的泳灘符合政府訂定的水質指標,適宜市民游
泳。
保護環境
行政架構
布政司署轄下的規劃環境地政科負責整體的環境政策。環境保護署是專責污染 管制及環境監管事宜的主要政府部門,其職責包括:就有關的政策提供意見;實施 對付各類污染的計劃;負責環境規劃和評估工作;制定、執行環境保護法例及檢討 法例的成效;籌劃和發展液體廢物和固體廢物處理設施;以及推廣環境審核及環境 監理系統的概念及措施。
漁農處是負責保育自然及野生生物的主要政府部門,其職責包括:劃設及管理 佔香港土地面積約四成的郊野公園;鑑定具保育價值的地方加以保護;保護動植 物;就環境規劃和評估提供生態方面的意見;以及增進市民對自然保育的認識。
其他政府部門亦協助保護本港環境。規劃署推行政府的市區及郊區規劃時,會 顧及環境保護工作。渠務署負責處理有關設計、建造、操作和維修全港的污水收集 系統、污水處理及處置設施的工作。拓展署則負責新市鎮污水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 系統的工程。市政總署和區域市政總署負責提供收集垃圾的服務,並保持環境衞 - 生。土木工程署負責監督營運堆填區,以處置廢物。機電工程署負責營運垃圾焚化
爐、宣傳能源效率和推動節約能源。海事處則負責清除海港內的飄浮垃圾及油污, 並執行與溢油有關的法例。
防止污染規劃工作
政府的環境規劃及評估工作,旨在找出發展項目、計劃及策略對環境可能造成 的影響,從而防患未然。為達到這個目的,政府在作出有可能影響環境的決策前會 將環境因素納入考慮,並實行環境影響評估的程序。
現時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是通過行政而非法定措施來實行。在過往十年,在本港 進行的環評工作,由最初對少數工程計劃施加的一項特別規定,發展成一套規定大 型工程計劃倡議人必須遵守有系統的程序。在一九九五年,共完成26項環評,並 有103環評正在進行。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
政府在一九九三年發表對抗污染白皮書第二次檢討報告,建議立例規定大型發 展項目必須進行環評研究。
政府在廣泛諮詢意見後,已擬備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以便在一九九五至九 六年度會期內提交立法局審議。
環評及決策
由於總督要求所有提交行政局的政策建議書必須加入環境影響評估一項,而財 務委員會轄下的工務小組委員會也同樣要求所有撥款申請必須加入環境影響評估一 項,所以環境影響評估已納入行政局及工務小組委員會決策過程考慮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