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年內,環保署檢討過60項提交行政局的建議,並就這些建議向規劃環境地政 科提出意見,而一九九四年則檢訂了約90項。該署又審閱 70項提交工務小組委員 會的「環境影響」章節,而一九九四年則審閱了超過180份。
當局透過就重要的環境影響評估向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及有關區議會徵詢意 見,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得以提高。年內,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共評審過23項環評 研究,而一九九四年則評審了18項。所有提交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審議的計劃 中,最富爭議性的是關於在沙洲興建飛機燃油接收設施一事。諮詢結果是有關方面 建議在沙洲闢設海豚保護區及盡早採用永久方法,防止預知的不良環境問題出現。
環保署繼續鼓勵讓公眾人士參閱環評報告,方法是每季刊登計劃倡議人提交的 一系列報告書。該署又設立了一個環評圖書館。公眾人士也可在有關的政務處、市 政局及區域市政局的參考圖書館、立法局議員辦事處圖書館及政務總署總部,查閱 政府的環評報告書
土地使用規劃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於年內完成,為日後發展制定長遠的土地用途、運輸及環境 綱領。這項研究包括對多項可供選擇及建議的策略進行環境評估,當中提及許多與 環境有關的重要事項,尤其是空氣素質可能受到的長期影響。凡此種種,均需深入 研究,制定適當的政策措施及技術方法,以免帶來難以駕馭的環境後果。
按照規定,次區域和地區土地用途的各層規劃,必須結合環境原則。
年內,新界東北發展策略檢討、港島西與九龍中部和東部的發展綱領已完成, 當中定下了環境原則及要求,供日後進行詳細規劃之用。政府已開始對一九九零年 首次頒布的都會計劃進行檢討,目的之一是要制定措施,減少環境上不相容的土地 用途。在地區層面而言,年內,該署就1300項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的計劃或規劃 申請提供意見。
房屋發展
香港房屋委員會、土地發展公司與香港房屋協會提出的房屋發展方案,亦須遵 從環評程序。自一九九四年以來,120個有可能興建房屋的選址已進行環境審查; 35項計劃須接受環境評估,以確保早期便留意環境問題,及時採取行動。
工程的環境監察及審核
在進行環評後,大型工程施工時還須接受環境監察及審核。這些工程包括機場 核心計劃的全部工程、三號幹線、深圳河治理工程的第一期工程等。監察及審核的 目的,是確保環評報告的建議得以實施,而遇工程對環境的影響超逾或有可能超逾 既定規限時,即採取適當的緩解行動。
在機場核心計劃工程方面,位於西九龍填海區和葵青的環境監察辦事處分別於 一九九二年及一九九四年設立,輔助環境監察及審核工作。年內,環境監察辦事處 在找出和防止潛在的環境問題方面,擔當極重要的角色,包括保障沖廁海水的水 質,防止建築工序產生過量塵屑及噪音等。有關方面很快便提出解決方法,而大部 分問題均能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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