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為罪犯提供服務

社會福利署負責若干法定職責,透過社會工作執行法庭有關處理罪犯的指示。 這些服務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感化督導、社會服務令計劃、青少年罪犯住院訓練、 社區支援服務計劃和善後輔導服務,幫助罪犯重新融入社會。

感化服務適用於7歲以上的罪犯。感化主任負責執行法庭的指示,調查罪犯及 囚犯的背景及家庭環境,以便法庭考慮作出減刑。此外,他們還督導罪犯,使達至 感化令所訂的要求。

社會服務令計劃是一項透過社區幫助罪犯改過自新的服務計劃,旨在讓罪犯於 接受懲罰之餘,亦有機會改過自新。根據這項計劃,凡年齡在14歲以上,因觸犯 法例而可被判入獄的罪犯,均須義務為社會服務,以及接受感化主任的輔導。

社區支援服務試驗計劃是一項由一九九四年下半年開始推行的試驗計劃,為青 少年罪犯提供社區服務計劃、職業訓練和輔導小組服務,以激發他們對學業或工作 的興趣,並培養他們的社交技巧。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由社會福利署和懲教署聯合設立,負責為年齡介乎 14至25歲的被定罪青少年,制定最合適的自新計劃,供裁判官判案時參考使用。

本港目前有7所感化院,共有602個名額,提供教育、職業先修和個性品格方 面的訓練,協助監管中的青少年罪犯和邊緣青少年重返社會。除社會福利署外,兩 個受資助機構亦提供住宿、就業、個案工作及義工服務,幫助曾犯罪者及行為有問 題的年青人重新融入社會。

家庭及兒童福利

社會福利署和多個非政府福利機構,提供各類家庭和兒童福利服務,協助個別 人士及家庭避免出現問題,找出及解決問題,以達至維持及加強家庭組織的目標。

社會福利署和各非政府機構的71名家庭生活教育工作者,共舉辦了約3500項 活動,包括講座、小組活動和傳媒節目。

本港共有62間家庭服務中心,提供的服務包括輔導、轉介接受幼兒、老人及 康復服務、就業安排、經濟及房屋援助。年底時,這些中心共設有575名家庭個案 工作者,年內所處理的個案共有60398宗。

本港設有家庭服務中心提供家務指導服務,旨在向受助人提供料理家務和照顧 兒童技巧的訓練,幫助有關家庭自力更生。另有一間家居照顧示範及資源中心,提 供家務料理和照顧技巧的訓練,並且為受助人及社會工作者提供參考資料。當局在 政府營辦的社區中心設立19個家庭資源及活動園地,提供無須預約的服務和支 援,以期及早發現和轉介有需要接受深入輔導服務的個案。

至於臨床心理服務方面,有33位臨床心理學家,對有心理及行為問題的人士 提供深入專業評估和治療,以及為個案工作者和住宿院舍的服務予以支援。

本港設有兩間收容所,為家庭暴力的受害婦女及其子女,以及易受不良影響的 少女提供80個短期住宿名額;此外,並設有107支家務助理隊,為有需要的人士 提供膳食、起居照顧及家務料理服務。

社會福利署繼續透過其轄下的外展隊和家庭服務中心,以及非政府機構營辦的 臨時庇護中心、市區宿舍及日間收容中心,致力解決露宿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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