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5 — Page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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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署負責提供多項兒童福利服務。因家庭問題或本身行為或情緒問題而 需要照顧及保護的兒童和青少年,可獲提供兒童住宿服務。截至一九九五年底為 止,寄養服務的名額有560個、兒童之家有89間、住宿院舍有26間,其中3間由 社會福利署營辦。這項服務的原則是:家居環境是兒童,尤其是年幼者,得到健康 發展的最佳環境,因此與院舍環境比較,是更理想的選擇。

本港的幼兒中心,專為6歲以下的兒童提供日間照顧服務。所有幼兒中心必須 遵守幼兒中心條例和規例所訂的標準,並由社會福利署幼兒中心督導組負責執行有 關的註冊和視察職務。暫託幼兒服務現已獲得擴展,為家庭提供短時間的照顧兒童 服務,以便家長可以料理緊急事務。有5間日間托兒所已延長服務時間,以滿足在 職父母的需要。繳費資助計劃則協助入息微薄的家庭,繳付幼兒中心的費用。

政府於一九九五年九月提高幼兒中心人員的資格要求,而該等人員的薪級亦相 應獲得改善。幼稚園教育工作小組於一九九五年重新召開,並已在年底時,將統一 小學學前服務的實施建議提交政府。社會福利署設有一條電話熱線服務。

醫務社會服務

社會福利署和醫院管理局繼續提供醫務社會服務,以幫助病人及其家屬,應付 因疾病及弱能而引起的個人及家庭問題。

老人服務

政府在策劃及發展老人服務時是遵照「社區照顧」的原則。年內,政府根據老 人服務工作小組的建議,推行多項新措施。衛生福利科亦設立老人服務組,統籌及 監察照顧老人的整體政策。

因個人、社會或健康理由,在日常生活中須要院舍照顧的老人,可獲提供住宿 照顧服務。截至一九九五年底為止,自我照顧老人宿舍有名額1156個,安老院有 名額6411個,而護理安老院則有名額7644個。此外,當局亦提供多種社區支援 服務,協助老人盡量繼續留在社區安度晚年。年底時,本港有老人中心163間、老 人服務中心24間、日間護理中心23間、家務助理隊107支、暫居照顧服務名額17 個、義工計劃2個、長者義工計劃8個、老人外展服務隊2支、老人度假中心1 間、老人專車服務1項及發出長者咭58400張。當局繼續向有需要的老人提供經濟 及房屋援助。

除有關刑罰的條款以外,安老院條例已於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該條 例的目的,是確保安老院提供合理水平的服務,以及保障住客的利益。根據該條 例,所有安老院均受牌照或豁免證明書管制。安老院規例就安老院定下明文規定。 該條例生效後,社會福利署已將轄下私營安老院註冊處重組和改稱為安老院牌照事 務處,以推行法定計劃下的發牌制度。

青少年服務

青少年服務的整體目標,是協助6至24歲的兒童和青少年成為思想成熟、辦 事負責、對社會有貢獻的好市民。當局成立了一個邊緣青少年服務工作小組,以協 助制定青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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