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入境
人口和入境事務
由中國合法入境的單程證配額已商定為每天105個,每年約共38000個。
年內,從內地移居本港作永久居留的人數維持於38200名;其中本港居民的妻 室佔 16 774名、子女佔17220名,而丈夫則佔1423名。因此,所有該類移民中, 有92.7%來港目的是與家人團聚。年內抵港的兒童中,有3399名會在一九九七年 後根據基本法第24(3)條,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留權。該類兒童將繼續分批獲准 來港,以減輕香港在一九九七年所須承受的壓力。
非法入境
由於香港經濟蓬勃及毗鄰中國,因此容易有大批中國非法入境者湧入的問題出 現。年內被捕的非法入境者人數平均為每日86名,與一九九三年的103名比較,減 少16.5%。
大部分非法入境者是為了較佳工資而來港工作。是以當局經常派員前往建築地 盤、工廠及其他工作地點搜查。在工作地點被發現的非法入境者會遭檢控,僱主亦 會同被檢控,而以被判罰款居多;如案情嚴重,更會被判入獄。此外,港府不斷作 出宣傳,強調將不會特赦非法入境者讓他們留港。
移居外地-
移居外地已成為香港生活的一個特色。本港移居外地者由八十年代初期的平均 每年兩萬人,上升至一九八七年的3萬人,一九九二年更增至66000人。移居外地 人數增加的原因有多方面,包括有些人對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主權移交後的前景感到 憂慮,以及港人前往熱門國家定居的機會亦較以前為多。一九九三年的移居外地人 數估計為53000名。移居外地人數下降的原因,很可能是由於外國經濟不景,以及 部分國家減少接受移民人數。根據最新的統計,年內的移居外地人數估計有62000 名。
一九九四年移居外地的人士中,約21 000人屬於專業、技術、行政及管理人 員。為了遏止人才外流,政府採取了三管齊下的政策:更靈活處理從鄰近國家輸入 技術的建議、增加香港高等教育院校的學位,以及吸引已移居外地的人士返回香 港。據估計,一九九四年前10年間移居外地的人士中,最少有12%已返回香港。
經各國政府協助,香港政府透過各種計劃,例如:英國國籍甄選計劃和延期移 民美國簽證計劃,藉此竭力挽留本港人才。
英國國籍甄選計劃於一九九零年十二月推行。根據這項計劃安排,5萬名人士及 其家屬無須離開本港,即可取得英國公民身份。第一期甄選計劃於一九九四年一月 一日屆滿。最後一期的第二期甄選計劃已於一九九四年一月三日展開,現正繼續進 行。一九九四年底時,共有37670名主要申請人及65013名家屬已根據該計劃登記 為英國公民,預計至一九九五年底時,所有一般職業類別及紀律部隊類別成功申請 人的登記手續便會完成。
一九九零年美國移民法特別規定:移民簽證的有效期可延長至二零零一年底, 這項規定使受惠人士有信心繼續留在本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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