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此外,由土地買賣徵收得的185億元稅款,約佔全年總收入的11%。在聯合聲 明附件三實施後,於聯合聲明生效前所決定的土地買賣,以及那些授予利益於一九 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屆滿的土地買賣(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合共2.64億元),已 經撥入一般收入帳目。所有由其他土地買賣所得收入,已經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的暫記帳目內,留待日後與將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攤分。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 的攤分帳目內,共有182億元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工程戶口,和169億元撥入香 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土地基金。

政府在同一年度以專利税和特權稅收取的稅款約達14億元。此兩項稅收均是由 數間主要專利公司繳付,例如香港隧道有限公司、各家電視廣播公司,以及擁有特 權經營的士和油站的公司。

政府各項稅收來源,提供一個既穩定、稅基又相當廣闊的稅收制度,可確保有 -

裕的資金用以推行中期開支計劃,及維持穩健的財政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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