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化學廢物產生者遵守新規例,當局已出版多本指南、單張及工作守則, 組織研討會,及設立電話熱線向市民解釋新規例。

除了製造液體及固體廢物之外,很多工廠和企業還排放廢氣,造成空氣污染。 環保署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實行空氣污染管制。該條例的附屬規例更對火爐、煙 肉、黑煙排放、燃料成分和指定工序等加以特別管制。此外,當局正建議制定規 例,禁止露天燃燒廢料及減少建築工程所飄散的塵量。

火爐、烘爐和煙囪的裝置及改裝必須事先獲得環保署的批准。這項規定一般影 響到工業火爐、餐館爐灶和緊急發電機的煙囪。這項必須事先獲得批准的規定,目 的在於防止新裝置的火爐、烘爐或煙囪操作時排出廢氣造成空氣污染,並確保不致 違反地區空氣質素指標。年內,環保署就這方面所處理的申請合共656份

一般因噴燃器保養不善或操作錯誤,而排放黑煙所造成的滋擾和環境問題,尤 其是若工廠接近民居,公眾當會大為關注。空氣污染管制(煙塵)規例對黑煙排放作 出管制,把黑煙的色澤限制在力高文圖表--號陰暗色,即相當於20%濃度。

一九九零年七月,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規例禁止使用含硫量超過以重量計 0.5%,或在攝氏40度時黏度超過6%的燃油。該規例又把固體燃料的含硫量限制 在以重量計的1%。由於沙田區的地形有碍空氣疏散流通,所以該區只准使用氣體燃

料。

環保署執行燃料限制的規例,已成功把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減少80%,而各種氧 化氮和微粒的排放量亦有所減少。

多類足以造成嚴重空氣污染的工業設施及程序,都已納入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所 規定的發牌制度,和指定工序規例的管制範圍內,包括電力公司、焚化爐、煤氣 廠、冶煉工廠和水泥廠的工序。

但目前這些設施大多獲豁免牌照管制。一九九三年底,獲豁免的廠房共有83 間,須受牌照管制的廠房則有60間。獲豁免領牌的廠房,由於無須採取最佳可行辦 法來管制造成空氣污染的排放物,所以繼續造成污染問題。

因此,為改善這種情況,立法局於一九九三年二月通過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 例,目的是在一九九七年前分期取消上述廠房的豁免。該條例又把指定工序由23項 增加至31項。新納入管制範圍的8項工序包括:病理廢物焚化爐、有機化合物廠、 煉油廠、鍍鋅廠、禽畜物料加工廠、有色金屬冶金廠、玻璃廠、漆油及塗層廠。這 些新措施與根據技術備忘錄發出消減污染通知書的建議,互相配合,將進一步改善 香港的空氣污染問題。

執行空氣污染管制法例的工作包括調查投訴個案,提供技術指導、發出要求污染 者消減排放物的警告通知書和進行檢控。年內,當局所調查的投訴個案有1939宗、 到工廠進行7919次巡視、給予的技術指導有1813宗、發出60份警告通知書,以及 成功檢控違例個案227宗。違例者罰款由300元至3萬元不等。

噪音管制條例就工廠大廈或商業樓宇所發出的噪音加以管制。環保署接獲投訴 後,可能會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着令製造噪音者在指定限期前,消滅過量的噪 音。不遵循消減噪音通知書屬違法行為,可遭檢控。年內,環保署所調查的投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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