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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香港社會極為關心市民福利。本港的社會福利,以保障生活條件較差人士為目 標;為達至這目標,政府在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已把社會福利的開支增加25%至 79.63億元。政府隨後又承諾在一九九七年之前,把社會福利的經常開支實質增加 26%。此外,為確保屆時有足夠資金去大為改進福利服務,政府已注資23億元於政 府獎券基金。

社會福利署署長負責依照3份白皮書所訂的目標,推行政府的社會保障和社會 - 福利政策。該3份白皮書為一九七七年發表的「群策群力協助弱能人士更生白皮 書」,一九八一年發表的「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白皮書」,以及一九九一年發表的「跨 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

在社會福利政策方面,政府諮詢下列兩個委員會的意見: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 及康復服務發展協調委員會。前者提供社會福利方面的意見,後者則提供康復服務 方面的意見。這些委員會的成員均由總督委任,主席則由非官方人士出任。

在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與非政府機構緊密合作。這些機構大部分是香 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機構。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機構名單,載列於附錄32。

年內,共開設了5間託兒所、15間兒童之家、240個寄養服務名額、9支家務助 理隊、16間家庭服務中心,以及60個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名額。兩個把現有 中心重建而成的兒童及青年中心,亦告落成。老人服務方面,增設了1061間膳食及 護理安老服務名額、11間老人中心、3間日間護理中心、兩間服務中心,以及一間 度假中心。至於弱能人士方面,則開設了3個新庇護工場、5間展能中心、7間宿 舍、兩間嚴重傷殘人士護理院,以及17個輔助房屋名額。此外,又為容易發生危險 的老人共增添了兩支外展服務隊,及4支外展社會工作隊。8名新增的家庭生活教育 工作者及18名學校社工亦已投入服務。

當局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詳細的檢討,並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計劃,以改善受助人可獲的福利,但申請人必須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這項計劃以一筆合併的金額,向不同組別的受助人提供入息援助,以應付他們的特 別需要,而取代了以前的公共援助計劃和特別需要津貼計劃。援助金額增加4%至 37%不等,視乎不同組別受助人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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