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
通過案情審查,這項審查是按照人權法案條例中,「法院認為有此必要」的原則而制 定的。案情審查的主要考慮因素是被告是否受到喪失自由的威脅,或是否涉及重要 的法律問題。
一九九三年,當值律師名冊內大約有710名大律師和律師參與這個計劃,以受 薪形式提供服務,而獲得法律指導及獲委派律師代表出庭的被告則共有35413名。
一九八四年開設的電話法律諮詢服務,以粵語和英語電話錄音,就日常事務中 牽涉到的法律問題,免費為市民提供基本的法律資料。錄音資料內容包括婚姻、業 主與租客、刑事、財務、就業、環境和某些關於行政法方面的問題,並會定期更 新。倘證實市民對其他課題有興趣,有關方面亦會加製錄音帶,提供有關資料 九九三年內接獲的電話查詢超過4761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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