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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裁處有權處理與差餉和物業估價有關的事宜,以及評定因政府收地或發展而致土地 減值所涉及的賠償額;淫褻物品審裁處則有權裁定物品是否淫褻,並按可接受程度 的法定類別,予以歸類。
小額錢債審裁處和勞資審裁處的聆訊程序都不拘泥於形式,而訴訟雙方亦不得 聘請律師出庭,因此市民無須花費大量金錢,即可訴諸法律索償。
在上訴法院、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法庭的法定語言是英文;其他法庭和審裁 處可以使用中文。無論法庭採用何種語文,香港所有法庭中的訴訟雙方或證人,均 可使用中文、英文或法庭批准使用的其他語文。
當局的政策是趨向於法庭上更廣泛使用中文,由上訴法院大法官出任主席的工 作小組正研究這問題。
當局非常重視司法效率。為加強司法制度的行政結構,當局在十月成立了一個 司法行政工作小組,該高層工作小組由首席大法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司法人員、 法律專業人士及一般市民,目前正對現有行政架構進行徹底檢討,以決定改進方法
及層面。
首席大法官在今年內成立了3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就法庭使用者所關注的問
題提供意見。
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和審裁處法庭使用者委員會 將研究所有工作方式、程序、法庭的行政管理及法院內提供的設施等。
仲裁和調解糾紛
以仲裁方式調解糾紛,在香港已盛行一段時間。規管仲裁事宜的仲裁條例,有 兩個不同體制,其一是依據英國法律的本地體制,另一是包括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 員會示範法律的國際體制。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可在逾80個簽署承認和執行外 國仲裁裁決紐約公約的其他司法區執行。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於一九八五年成立,作為香港和東南亞發展各種調解糾紛方 式的獨立和公正仲裁中心。該中心為香港和海外地方的調解糾紛及仲裁事宜,提供 資料,亦備有國際和本地仲裁員名單,以及調停人名單。該中心位於亞畢諾道一 號,有專為仲裁而設的聆訊室和完備的輔助設施。近年,涉及該中心的個案數目大 為增加。由於以仲裁及調停作為調解糾紛的方式日趨盛行,預料這類個案將來還會 進一步增加。
律政司
律政司是總督的法律顧問。皇室訓令規定律政司為行政立法兩局的當然議員。 律政司也是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主席、司法人員敍用委員會、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 報諮詢委員會和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委員。
律政司負責為政府各部門提供所需的法律指導。由政府提出或由他人控告政府 的一切訴訟,均由律政司代表政府處理。律政司並負責草擬所有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