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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該組亦協助訓練就業輔導教師。該組每年均與教育署及香港輔導教師協會合辦 就業教育研討會,此外,每年又與教育署及香港大學合作,為就業輔導教師舉辦證 書課程。

外地勞工

人民入境事務處負責管制外地勞工入境事宜。一般來說,任何外籍人士如具備 對本港有價值而亦是本港所缺乏的技能、知識或經驗者,又或對本港的經濟能夠作 出貢獻者,均可獲准來港工作或投資。為使香港的經濟保持競爭力,人民入境事務 處經常確保此方面的政策為僱主-

分了解,並且能夠靈活施行。當局歡迎真正的商 人和企業家攜帶所需資金及以其專業技能來港開業。凡合乎資格的專業人士、技術 人員、行政人員和管理人員亦只須辦理最基本的入境手續便可獲准來港。

年內,有來自超逾50個國家合共13859名專業人士,以及具備技術知識或行政 和管理技能的人士,獲准來港就業。

為消除某些行業中的「瓶頸」地帶所存在人手不足的問題,當局於一九八九年實 施另一項輸入督導員級、技術員級及操作員級工人的計劃,並於一九九零年再度實 施該計劃。當局經過檢討後,又決定於一九九二年一月擴大該項計劃,但在任何時 間,所輸入的工人總數不得超過25000名。若將根據先前的計劃來港而其僱傭合約 仍然生效的13000名工人扣除,則本港僱主在一九九二年內獲准輸入的工人數目有 12000名。各界僱主對是項計劃反應熱烈。雖然可獲准輸入的工人名額為12000 個,人民入境事務處接獲僱主提出的申請卻達8350份,涉及的工人數目合共92600 名。

此外,為方便新機場的建造和有關工程的進行,當局又於一九九零年五月實施 一項計劃,先行批准2000名建築工人來港工作。迄今,獲當局批出的名額計有 1247個。

外籍家庭傭工

外籍家庭傭工獲准受僱來港工作的條件,在於傭工本身須具有該方面的工作經 驗,而其僱主必須是香港的真正居民,可以為傭工提供合理的聘用條件,包括薪金 及住宿安排,並且願意負責傭工在本港的生活費用,以及將他們送返原居國家的費 用。由於香港市民生活富裕,因此對於外籍家庭傭工的需求穩步增加。一九九二 年,在本港工作的此類家庭傭工有101182名,較一九九一年的84619名,增加 19.6%;在外籍家庭傭工中,菲律賓公民佔88.1%。

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的核簽

一九九二年內,經勞工處外籍家庭傭工事務組核簽的僱傭合約共80823份。這 些合約旨在管制及保障外籍家庭傭工在港受聘的條件。

該組經常接獲市民查詢有關僱用外籍家庭傭工的申請手續,以及僱傭合約條款 的釋義。該組亦就僱傭合約引致的欠薪索償聲請提供調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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