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2 — Page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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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資金來自向每張商業登記證每年收取的250元徵款。僱員 在僱主無能力償還欠薪和其他終止僱傭關係的利益時,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 特惠款項。該基金的保障範圍,包括僱員在提出申請前四個月內,已為僱主服務而 未獲支付的工資(最高限額為8,000元),以及七日工資代替通知金(最高限額為2,000 元)。至於遣散費方面,其保障範圍包括申請人可獲發最高達8,000元的款項(即僱員 在僱主結束營業或破產時,可優先追討的款項的最高限額),欠薪超逾8,000元者, 則另可獲發超逾之數的50%。

協助就業

勞工處就業科免費提供就業服務,協助僱主聘請合適的職員,同時亦協助求職 人士就業。本港就業輔導組共有10個辦事處,各辦事處利用傳真通訊系統保持聯 繫,迅速交換有關職位空缺的資料。由一九九二年開始,有意根據輸入外勞工計 劃聘請外地勞工的僱主,須將職位空缺通知該組。這項規定確保本地求職人士獲得 填補這些職位空缺的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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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近年香港經濟轉型所影響,本地勞工接受再培訓的需要日益增加,使他們能 夠受僱於其他行業或在同一行業獲取較高的職位。年內,政府設立了一項僱員再培 訓計劃。這項計劃的經費來自向僱用外地勞工的僱主徵收的徵費。根據這項計劃 接受再培訓的本地僱員可獲再培訓津貼。當局又成立了一個由僱主、僱員、培訓機 構及政府代表組成的僱員再培訓委員會,負責管理基金,以及就策劃和推行此計劃 的事宜提供意見。本港就業輔導組負責處理參加這項計劃的申請,並協助受過再培 訓的學員找尋職業。

展能就業科透過向弱聽人士、弱視人士、傷殘人士、弱智人士和精神病康復者 免費提供就業輔導和職業介紹服務,協助他們在社會就業,從而融入社會。

展能就業科亦舉辦多項活動,宣傳該科的工作及弱能人士的工作能力,包括於 各區舉辦展覽會、向僱主和弱能僱員頒發獎項,以及刊印每季通訊,派發給各行各 業的僱主。此外,又印備有關各類弱能人士就業情況的小冊子,派發給市民閱覽。 該科又定期探訪僱主,進行宣傳,以求增加弱能求職人士的就業機會。

就業輔導

勞工處轄下的擇業輔導組負責促進本港的就業教育。

擇業輔導組設有職業資料中心。每間中心均設有參考圖書館、視聽資料組和諮 詢服務組。視聽資料組備有有聲幻燈片、錄音帶和錄影帶;諮詢服務組則提供有關 就業和訓練的資料。該組亦製作了多種文字及視聽資料,包括職業短篇、工作簡 介、幻燈片及影片等,供市民免費索閱及觀看。

該組為青年舉辦了各式各樣有關就業的活動,包括就業研討會、常識問答比 賽、展覽會及參觀工商業機構。二月間,該組又首次與香港貿易發展局攜手合作舉 辦教育及職業博覽會九二,吸引了超過16萬名人士到場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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