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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接駁新界西堆填區及新界東北堆填區的通道,已分別於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一 年動工興建。有關新界西堆填區的設計、建造及管理事宜,當局已以招標方式, 請列於預檢國際廢物管理承辦商名單內的商號承投,並着手為新界東北及東南堆填 區籌備在一九九二年進行的類似招標工作。

在將軍澳、佐敦谷、馬游塘及牛池灣等現有及已填平的堆填區進行的堆填沼氣 和滲濾污水調查工作,仍在進行。透過這些調查,當局會找出解決堆填沼氣及滲濾 污水問題的方法,並就加設污染管制系統和進行有關的堆填區修復工程事宜作出規 定。當局已在晒草灣堆填區裝置堆填沼氣收集設備,現正收集有關堆填沼氣特性的 數據。政府有意在已填平的堆填區進行修復和美化環境工程,以便將這些地方闢作 休憩場地。

廢物轉運站

為配合廢物處置策略的推行,當局現正建立一個廢物轉運站網絡。這些轉運站 均按最高環境標準建造。政府可藉此逐步淘汰本港現時所使用但所在地點欠佳的焚 化爐,從而消除市區空氣污染的其中一個主要來源。

首間廢物轉運站座落九龍灣,已於一九九零年四月落成啟用。至於在柴灣堆肥 廠原址興建及營辦的港島東廢物轉運站的有關合約,亦已於一九九一年四月批出。 該轉運站會把廢物壓實並裝上密封貨櫃,然後利用特別建造的船隻將裝上貨櫃的廢 物運往堆填區棄置。

當局已着手研究在港島西部、西九龍填海區、沙田及元朗興建廢物轉運站。

化學和特殊廢物

本港在一九九一年所產生的化學廢物及特別廢物數量估計約達11萬公噸;這些 廢物大多未經適當處理,便經污水渠和排水渠排入外界環境中。為制止人們任意棄 置化學廢物,當局將於一九九二年根據廢物處理條例制定新規例,實施全面管制。

本港普遍缺乏足夠的化學廢物處理設施;要本地廠戶在廠內自行提供足夠的處 理設施,亦有實際困難。因此,政府已於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委聘承辦商設立及營辦 亞太區首間綜合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該專業承辦商其實是一個由多間本地和海外公 司組成的財團,其主要成員則是一間大型的國際廢物管理公司。上述中心的興建工 程已於一九九一年施工,預計於一九九二年年底竣工,並於一九九三年年初全面啟 用。此外,該承辦商進行了詳盡的環境影響及危險評估研究,就該中心對環境及附 近居民所造成的各種影響作出評估。是項研究所得的有關資料,已納入該中心的詳 盡設計工作內。

此外,根據防止船隻污染海洋國際合約及有關議定書的規定,上述化學廢物處理 中心亦會用作本港的接收場地,以便處理船隻所排放的油質及有毒液體廢物。當局 準備於一九九二年進行一項海上油污收集試驗計劃,目的是要就收集數目眾多使用香 港海港的小型船隻所排放的油質廢物,在實際及後勤工作方面所遇到的問題,作出評 估。是項試驗計劃所得結果將有助規劃該中心日後所提供的海上油污收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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