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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為罪犯提供服務

為罪犯提供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若干法定職責,以社會工作的方法 來執行法庭的指示。這些服務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感化督導、服務社會令計劃、青 少年罪犯住院訓練和善後輔導服務,幫助罪犯改過自新。

本港共有11間感化辦事處為10間裁判署、各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效勞,提供 感化服務。感化主任執行法庭的指示,調查罪犯的家庭環境。他們亦督導罪犯,使 達至感化令所訂的要求。感化督導適用於7歲以上任何年齡的罪犯。在這制度下, 罪犯得以繼續留在社會,但須接受督導,並遵守法庭規定的行為準則。感化主任採 用以家庭為中心的處理手法,與接受感化者的家人緊密合作。為推動社會人士參與 協助罪犯改過自新,當局招募義工與接受感化者及院童為友,並透過進行毋須專業 技能及知識的活動,幫助他們。

社會服務令計劃是一項透過社區幫助罪犯改過自新的服務,旨在讓罪犯於接受 懲罰之餘,亦有機會改過自新。根據這項計劃,凡年齡在14歲以上,因觸犯法例而 可被判入獄的罪犯,均須義務為社會服務,以及接受感化主任的輔導。這項計劃已 在3間裁判署實施,且相當成功,一有資源便會擴展至其餘7間裁判司署。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是社會福利署和懲教署聯合設立的,負責為年齡介乎 -14至25歲而被定罪的青少年制訂最合適的自新計劃,供裁判司在判案時參考用。

社會福利署設有7所感化院,總共提供636個名額,而各院提供的訓練略有不 一同,以切合接受感化者的需要。這些感化院提供教育、職業先修和個性品格方面的 訓練,協助青少年罪犯重返社會,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海棠路男童院和馬頭圍女 童院,各由一間羈留所及一間感化院所組成,專收容青少年罪犯或法庭認為需要照 顧和保護的青少年。培賢兒童院是一間男女童羈留所。培志男童院為青少年罪犯或 法庭認為需要照顧和保護的青少年提供住宿訓練。青山男童院是一所感化學校,收 容入院時年齡介乎14歲半至16歲的童犯。均背山男童院亦是一所感化學校,專收容 入院時未滿14歲半的童犯。觀塘宿舍收容16至21歲而須接受感化的青少年。

社會福利署現正着手計劃改善住院及訓練設施,包括把一間青年中心及宿舍改 建為女童院、在背山男童院興建一座新工場大樓、把青山男童院遷往沙田,以及 把海棠路男童院遷往牛池灣。受聘任教學術班的合資格教師已設計一套新教材,以 配合院童的需要和興趣。雖然招聘和挽留教師方面有困難,但這些新安排已令情況 有所改善。

除社會福利署外,多個受資助非政府機構亦提供住宿、就業、個案工作及義工 服務,幫助曾犯罪者及行為有問題的年青人重新融入社會。

家庭福利服務

社會福利署和多個非政府福利機構負責提供各類家庭福利和幼兒服務,目的在 於維持及加強家庭的組織,協助個別人士或家庭解決問題,或避免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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