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政制和行政

檔案是行政工作的基本單位,因此,管理檔案是否恰當對政府的行政效率有重 大影響。檔案管理處的責任,便是監察及發展一個周詳完備的系統,處理與檔案有 關的所有事宜,由檔案獲得有用「生命」作為政府部門的工作工具開始,直至其發揮 所有功用後宣告「死亡」或被當作非常用檔案予以銷毀為止。這個系統會達至政府的 目標,就是減少儲存檔案的數量、提供較完善的檔案及使管理檔案的費用更合乎經 濟原則。

一九九零年九月,政府以試驗方式在5個部門推行檔案管理計劃;這5個部門是 屋宇地政署、房屋署、人民入境事務處、稅務局和社會福利署。這項計劃現已推展 至政府所有部門。

=-

歷史檔案處是本港收藏香港歷史文物資料最豐富的中心之一,並儲存大量有關 香港政府的資料,可翻查當局在法律、行政及財政方面所立下的先例。

語言

中文和英文同為香港的法定語言。一九七四年制定的法定語文條例訂明,政府 或公職人員與市民交往時,兩種語言都具有同等地位,同樣可以使用。政府部門在 收到以中文書寫的函件時,會以中文回覆,如用英文時,則會附上中文本。政府印 發的重要報告和刊物,均備有中英文版本。立法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各個區 一議會和政府其他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均設有即時傳譯服務。在這些會議上,各成員 均可用英語和中文發言。政府於一九八八年十月成立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該委員 會的其中一項職責,是就現有法例翻譯成中文後的真確性,向總督會同行政局提供 意見。從一九八九年四月起,所有新的主體法例都以中英雙語制定。本港的華籍人 士,大多操粵語(廣州話),而隨着香港與中國的關係日趨密切,普通話(國語)亦日 漸普及。除外籍人士使用英語外,很多屬於商業界、財經界和專業界的本地人士, 亦繼續用英語交談和辦事。

!!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