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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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新界
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一八五六至五八年)的禍端,是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 釋各執一辭,導火線則為中國水師登上英艇「亞羅」號搜捕海盜,因而發生衝突。結 果兩國於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英國得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國,戰事暫告平息。 第一任使節為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士,奉命前往北京呈遞國書。他途經大沽, 突遭炮轟,於是一八五九至六零年間,戰火再起。
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曾在九龍結營,此事從本港早期照片可見。英軍發現 當地環境適宜,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 涉後,獲得九龍半島南端(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永久租借權。一八六零年,戰 爭結束,訂立北京條約,九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國。
歐洲其他國家和日本相繼要求中國租借土地;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後,曾 為中國說項的德、法、俄三國更有藉口提出租地要求。其後,局勢緊張,英國認為 如要防衞香港,必須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於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有關拓展香港界址的條約,中國同意將 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新界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予英國,為期99年。英 國此舉僅在針對法俄,而非對付中國,因此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碼頭。 中國仍保留該處的行政權力,「惟不得與保衞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但是一八九九 年十二月廿七日,英女皇會同樞密院議決撤銷這項條款,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 城。
在此之前,英人已於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嘗有零星反抗,但 不久即告停止。新界遂成為香港的一部分,但和市區分別管理。
初期發展
香港在開埠初期,發展並不順利,不良分子廕集,罪行猖獗,熱病和颱風威脅 居民的生命財產,但華人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數目竟然極多。一八五一 年香港人口有32983人(華人佔31463人),一九三一年增至878947人(華人佔 859 425).
香港的華人,只求不受干擾,故在香港政府的開明統治下,均能安居樂業。香 港開始成為中國移民的目的地,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遠洋 船,在一八六零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 881 艘。香港主要和中國貿易,故 不得不順應中國習慣,於一八六二年採用銀元制。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 時,香港亦隨而改變幣制。
香港政制採取英國海外屬土常用的形式,總督由英廷任命,行政立法兩局議員 亦由政府委任,大半屬官守議員。一八五零年委出第一批立法局非政府人員的議 員,至一八八零年才有華人議員。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有非政府人員的議員, 而華人議員則於一九二六年初次委出。長期以來,本港兩個團體(香港總商會和非官 守太平紳士)有權各自提名一人為立法局議員,但這項安排已於一九七二年終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