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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一九八九年內,國泰航空有限公司繼續擴-
服務範圍,增加飛往各大城市的班 次和載客貨量,於十月間增設飛往曼徹斯特的定期航機服務。為應付上述增長,該 公司購買3架L1011型飛機,兩架B747-400型飛機和1架B747型貨機。年底時, 該公司共有L1011型飛機17架,B747-200型飛機8架,B747-300型飛機6架, B747-400型飛機2架和B747型貨機3架。
港龍航空有限公司在二月開辦飛往達卡和加德滿都的定期航機服務。該公司繼 續營辦飛往布吉、烏塔保和鹿兒島的定期航機服務,以及來往香港與若干亞洲城市 的不定期航機服務。該公司在五月購買屬下第四架B737型飛機。
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年內購買屬下第二架B707型貨機,並繼續開辦來往香港 與多個地方之間的不定期貨運服務,目的地包括曼谷、新加坡、墨爾本和悉尼。該 公司於十一月開辦飛往曼徹斯特的定期貨運服務。
香港與汶萊之間的民用航空運輸協定,是本港第四次與外國簽訂的民航協定。 該協定於一月九日在香港簽訂,並隨即生效。香港打算在今後陸續與其他國家政府 簽訂同類協定。
為了管制飛機引擎和飛機在晚上升降時所發出的噪音,當局根據民航(飛機噪 音)條例制訂了附屬法例。新法例於十一月生效。
一九八九年內,空運牌照局共發出10個牌照給本港的航空公司,其中國泰佔 4個、港龍2個、香港華民航空4個。連同過往多年發牌批准開辦的航線合計,截至 十二月卅一日止,國泰屬下的定期航線遍及29個國家的57個城市,港龍航線包括 8個國家的48個城市,而香港華民航空定期貨運服務則包括11個國家的15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