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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房屋委員會由房屋司任主席,每季開會一次,檢討轄下6個小組委員會的工 作。小組委員會分別負責處理財政、建築、屋邨管理、居者有其屋、行動及上訴事 宜。此外,房委會亦設有2個特別小組委員會,分別確保擴展重建計劃順利推行及 監察九龍城寨的清拆工作。

房委會成員中,有19名代表社會各階層人士,6名來自與房屋事務直接有關的 政府部門,全部委員都由總督委任。此外,另有增選委員21名,協助一個或多個 小組委員會履行任務。上述委員中,有多位兼任立法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新 界鄉議局或區議會的議員,有部分則兼任分區委員會或互助委員會委員,共同為社 會大眾服務。這樣的組合,使房委會擁有各類經驗的人才和各方面的民意代表;因 此,在釐定公營房屋政策時,委員都能抱負責的態度,提出批評意見。

房委會須自行負責本身的財政及管理。公營房屋計劃的經費來自公帑,政府根 據一項按年滾計的四年開支預算而為公營房屋計劃撥款。政府更免費撥出土地,供 興建租住屋邨和居屋樓宇,作為對公營房屋計劃的津貼;並從發展貸款基金以優惠 條件貸出款項,資助租住屋邨的建築費用。至於居者有其屋計劃,則由政府資助, 而資助金額則由政府自銷售居屋所得收回

房委會由發展貸款基金獲得貸款,以資助租住公屋內住宅部分的建築費。貸款 分40年攤還,並按遞減餘額計算利息(年息五釐)。政府為減輕房委會的資金周轉 負擔,並無要求房委會以現金償還利息。不過,利息必須全部計算清楚,並與免費 土地的價值一同列入房委會的資產負債表內,以顯示政府對公營房屋的資助。截至 三月卅一日為止,政府的資助達323.92億元,其中包括價值281.34億元的免費土 地和 23.65億元不會收取的利息。此外,由於貸款分40年攤還,貨幣會隨着時間貶 值,政府最後收回的數目,只是原來貸款實際價值的小部分而已。

在一九八六至八七財政年度,房屋委員會轄下租住樓宇的經常開支總額達 23.36億元。這些開支大部分用於屋邨的管理和維修上,而這些住宅樓宇的租金收 入總數僅22.5億元,因此便有8,600萬元的赤字。造成赤字的原因是舊屋邨的租金 偏低,根本不足以支付管理費和昂貴的維修及改善工程費用。房委會通常利用商業 單位的收入來彌補上述赤字;同一時期從商業單位所得的收入為12.06億元,支出 則為6.09億元。所得的一切盈餘,均用來資助公營房屋建設計劃。

房委會將27.83億元用於建設計劃上,其中12.69億元由政府資助(大部分為優 惠條件貸款),餘額則從房委會的資金中撥出。此外,作為政府的代理,房委會動 用6.27億元建造居屋樓宇出售。

建屋計劃

一九八七年內,房屋委員會建成29900個單位,包括租住單位、居屋單位和 私人參建單位在內。這項成就,正好配合政府新訂的房屋策略。根據新策略,房委 會須負責在一九八五至一九九零年首個五年發展期內,興建232000個居住單位, 其中包括162 000個租住公屋單位、65000個居屋/私人參建單位,以及5000個 日後可改裝為居屋的租住單位。此外,房委會也計劃在第二及第三個五年發展期 內,分別興建215000個單位及162000個單位,建屋計劃遠及二零零一年。其 間,會按照實際的需求情況,定期檢討建屋的數量和單位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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