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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
公共秩序
消防處除負責執行與防火有關的規例外,並勸導和協助各界人士採取一般防火 措施,以期消除可能引起火警的危險情況。在教導市民如何防火的工作上,消防處 防火組擔當重任。
年內,防火組舉辦了多項宣傳運動,加深了市民對防火的認識,引起各街坊 會、鄉事委員會、學校及社團響應,要求舉辦更多防火講座、展覽及示範。防火組 接獲市民的投訴共有7446宗,顯示市民對潛伏的火警危險極表關注,另一方面亦 反映了市民對消防處的服務有更深切的認識。消防人員曾前往各類樓宇視察83473 次,發現可能引起火警危險的物品時,即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一九八六年 內,因未有遵行通知書指示而遭檢控者有1500宗,罰款總額達120萬元。消防處 須審核所有新建築物的圖則,規定建築物應有防火設備的規格,並就有關事項提出 意見。年內,該處共審查過8555份新建築物圖則。消防處亦負責研究各類與消防 有關的事項。
救護車服務
政府的救護車服務由消防處管理。人手方面,各級穿制服人員共1802名,文 職人員136名。連同設於消防局內的救護車站,全港共有救護車站19個,救護車 216輛。年內處理的救護召喚共365574宗,載運傷者人數達468554名,平均每 24小時接獲召喚1001宗,與一九八五年的總數比較,增加9.5%。
救護車上的裝備均經常加以檢討,所有救護車都裝有止痛器、管輸氧氣、吹氣 【夾板、特別抬床和育嬰箱等。
裝備與工場
消防處備有700輛現代化消防車及配有先進滅火及救援設備的車輛,確保以最 高效率進行滅火及救援行動。一九八六年內,消防處共添置或更換28部不同類型 的車輛,並隨即投入服務。其中6輛爲購自日本的小型消防車,特別適合本港離島 地區的狹斜道路。現時在長洲、坪洲及大嶼山已使用這些小型消防車。消防處不斷 測試世界各地的新產品,若發覺適合本港的需要,即加以採用。
此外,消防處設有3個維修消防車輛及救援裝備的工場,分佈於港島、九龍及 新界。
職員訓練
除屬特殊通訊級的消防隊目(控制)及女消防隊目(控制)外,所有新入伍人員在 新界八鄉消防訓練學校接受訓練。訓練課程內容各有不同,為期8至26個星期不 等。消防隊目(控制)及女消防隊目(控制)則在九龍消防控制中心受訓,由訓練學校 的導師負責訓練。年內,共有372名新入伍人員完成初步訓練,
訓練學校亦為高級消防隊長及消防隊長舉辦防火課程,為救護人員舉辦複修課 程,又另外為政府部門和私人團體舉辦基本滅火、船上滅火及使用呼吸器具等訓練 課程。年內約有880人參加這些課程。消防處的駕駛訓練學校亦為2370名各級人 員舉辦駕駛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