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教育

供訓練。葵涌的綜合大樓也設有6個訓練中心,為汽車、電機、電子、氣體燃料、 金屬品製造(包括焊接),以及紡織業提供訓練。這些訓練中心,每年可容納約 9000名受訓者,給他們提供基本職外訓練,程度由操作工至技師均有。

職業訓練局現正着手設立精密工具製造訓練中心及保險業訓練中心。當局亦於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成立精密工具製造委員會,以便監察精密工具製造訓練中心的工 作。

位於小柴灣的海員訓練臨時中心已於一九八四年二月啟用,該中心為本港海員 提供為期30天的訓練課程,以便他們可以取得國際海事組織一九七八年航海人員培 訓、發證及值班標準公約所規定的各項證書。該中心每年可訓練1920名海員。當 局現正籌劃在大欖涌興建一座永久海員訓練中心

職業訓練局在一九八三年二月推行工科畢業生訓練計劃,為工科畢業生提供為 期18個月的實務訓練,以便他們可以成為合資格的專業工程師。一九八五年,參與 此項計劃的機構計有67間,見習工程師則有 364 人。

香港管理專業發展中心已於一九八四年十月啟用。該中心的主要目的是改善香 港的管理專業,以確保在短期及長期間內,均能切合本港不斷轉變的需求;其主要 職責包括研究、發展、協調及推廣四方面。

除推行工業學徒訓練計劃外,當局又開始為會計及保險業提供從業員訓練計 劃。由職業訓練局主持的訓練課程資助計劃,則甚受新聞業、批發零沽及出入口業 人士歡迎。

其他訓練局

製衣業訓練局及建造業訓練局均為法定組織,於一九七五年成立,分別負責為 製衣業和建造業開辦及經營訓練中心。製衣業訓練局按衣物的出口價值徵收訓練款 項,而建造業訓練局則對費用超過100萬元的建築工程,按其價值徵收款項。兩間 建造業訓練中心及兩間製衣業訓練中心經已啟用,而第三間建造業訓練中心亦在籌 劃階段。

學徒訓練計劃

學徒條例為技工和技術員訓練提供法律上的依據。該條例規定,僱主如僱用14 至18歲的青年,在該條例列為指定行業的42行業之一工作,除非該青年已完成該行 業的訓練,否則必須簽訂學徒合約,並須將合約送交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署長登記。 僱用學徒從事非指定行業,或僱用18歲以上學徒從事指定行業而簽訂的學徒合約, 如雙方願意,亦可送交署長登記。

工業教育及訓練署學徒訓練組負責執行該條例,其職責包括:就學徒的僱用和 訓練,向僱主提供意見和協助;確保學徒獲得適當訓練;調解與已登記學徒合約有 關的糾紛;與工業教育院校合作,以確保學徒得到所需的相輔相成的工業教育。香 港理工學院及各工業學院均設有學徒訓練課程,通常屬日間部分時間給假調訓制。

一九八五年登記的學徒合約共有 4 300 份,其中900 份屬非指定行業;技工學 徒合約佔 3540 份,技術員學徒合約則佔760份。年底時,共有為數 8600名學徒 依照學徒條例規定而受訓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