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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年內,當局授予香港油蔴地小輪船有限公司新的專利權,而九龍汽車有限公司 的專利權,亦獲准延長兩年。

管理

布政司署的運輸科以運輸司為首,負責訂定整體政策及指導與統籌所有交通事 務。於執行任務時,運輸司獲得交通諮詢委員會的協助,處理各項主要運輸問題。 該委員會有11名非官守委員及6名官守委員,並由非官守人士任主席,負責向港督 會同行政局提供有關交通政策的意見。此外,還有運輸政策統籌委員會,負責就統 籌政策方面提供意見。該委員會的主席為運輸司,而委員則全為官守人士。

運輸署是負責執行政策及管理香港大部分内部交通系統的部門。運輸署署長為 運輸署的首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有關公共交通服務的法例(鐵路服務除 外),運輸署署長亦是公共交通服務的管理當局。因此,運輸署署長須負責管理道 路交通,包括管理政府行車隧道--停車場及設有收費錶的泊車位,並且管理本港的 道路與水上的公共交通。運輸署署長在執行職務時,由道路使用常務會議及水上交 通常務委員會向其提供意見。運輸署署長亦負責簽發駕駛執照、車輛牌照和檢驗車 輛。

交通審裁委員會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而設立,由一名非官守人士任主席,為公眾 人士提供一條要求重檢運輸署署長某些決定的途徑,例如關於拒絕簽發車輛牌照、 吊銷出租汽車許可證及更改客運牌照等決定。

工程拓展署的路政處負責設計與建築所有公路與道路,並負責維修工作。皇家 香港警務處則負責執行交通法例及起訴違反交通規例人士。

立法

一新訂的道路交通條例及根據該新條例而制定的7套規例,在一九八四年八月二 十五日開始生效。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缺點)條例亦同日實施。

為了配合新訂道路交通法例的規定,當局修訂其他與交通有關的法例,並採用 十進制作為計算單位。此外,當局亦重檢及修訂兩條定額罰款條例(與停泊及行車 有關的違例事項),與新訂的道路交通法例同時生效。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修訂條文在六月生效,而在八月實施的公共巴士服務規 例,主要是取代根據舊道路交通條例而制定,但並未載於新法例內的規例。

未來計劃

וי

政府定期從事長遠發展策略研究,目的在訂定須進行詳細研究的方向,以應付 本港短期及中期的交通需求。初步研究結果建議,本港應有新的基本交通設施或 善目前的交通管理及運作政策;政府最近認識到,像香港這般發展迅速的城市,如 市區發展策略配合得宜,便可減輕部分的交通問題。由政府各部門專家組成的研究 組於年內完成土地及運輸配合研究,並已製作一個電腦模式,使土地發展及基本交 通設施的策略性規劃互相配合。政府七月公佈的長遠發展策略,就是根據該項研究 結果作出的決定。

此外,兩個區域的研究工作,即半山區及中區的交通設施需求及北九龍交通 究,亦已完竣。政府就是根據該兩項研究結果而決定此等區域的基本交通設施。檢 討及重訂大埔及將軍澳新市鎮的交通設施需求預測,亦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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