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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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經濟、金融及工商科等決策科的首長須直接向財政司述職。主資源的財政 科,亦須向財政司負責。財政科長為副財政司,其職銜雖與其他司級首長略有不 同,但其職級及地位與其他司級首長完全相同。
政府部門首長負責指導其轄下部門的工作,使已獲通過的政策施行得其法。部門 首長須向各科的同級首長負責,但若干部門則屬例外,例如核數署署長及廉政專員 須直接向總督述職,以確保核數署及廉政公署的獨立地位;其他如司法部向首席按 察司負責,律政司署向律政司負責,均屬例外。在本港行政體制內,目前有59個部 門及機構。某些科的司首長所負責的決策範圍,祇有一個行政部門,如房屋司與 房屋署;其他司級首長的職責範圍較廣,如保安司轄下有10個部門。
銓叙
銓叙科負責聘任人員,在所有政府部門及各行政單位服務。該科在一九八三年 致力於加強公務員的效率,以執行政府盡量節制增聘公務員的政策。一九八二至八 三財政年度內,政府職位名額僅增加3.3%,即由 168298 個增至173788 個;而 一九八一至八二及一九八零至八一財政年度的增幅,則分別為9.7%及8.3%。 全部 173788個職位中,首長級職位佔999 個。其餘 172789個職位,分別為高層 專業人員 1693名、中層職級人員21686名、初級督導人員62425名、紀律部隊人 員39 014名、體力勞動工人46 714名,其他職系及見習級人員職位1257個。一九 八三年四月時,全部政府職位中,166569個已有人出任,其中98%為本地僱員。
香港實行中央政府政制,多種由政府提供的服務,例如醫院、工務、公用事 業、市區清潔、公共衛生、警務等,在別的國家都是由地區當局負責執行的。本港 提供上述服務的政府部門的編制如下:醫務衛生署20840人,地政及工務各部門 22 237 人,市政總署26262人,皇家香港警察隊28478人,約佔公務員總編制56%。
政府內部的人事管理,概由布政司署銓叙科負責。該科首長為銓叙司,處理的 事務包括人力及職業前途策劃、公務員的招募、訓練、紀律、薪俸及服務條件、員 工管理和員工關係等。
自一九八零年起,各部門首長已獲授權力,根據各部門人事編制委員會的意 見,批准增設、刪除或調配首長級以下的職位。然而,增設首長級職位、新職級或 職系等,仍須由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批准。中層及高層公務員的招聘或擢升,均須參 照公務員叙用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組織,並不隸屬任何政府部門。 委員會有一全職主席,其他委員則委聘社會賢達義務兼任。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與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均為獨 立組織,成員由總督委任,分別就政府首長級及非首長級各職系的結構、薪俸及服 務條件,向政府提供意見。年內,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致力於研究釐 定公務員薪酬的基本原則,特別是探討福利與薪金合計的概念;此外,並完成公務 員薪俸政策第二號報告書。該委員會現正開始檢討各項與工作有關連的津貼
政府僱用人員的開支,從支付公務員薪俸的帳目可見一斑。一九八三至八四財 政年度的公務員薪俸預算(退休金除外)約為82億2千萬元,約佔年內預算總經常 開支35%。
提高全體公務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能是政府在一九八三年的主要目標之一。 銓叙科在甄選職員、訓練和員工管理方面,以及向59個部門提供指導和意見並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