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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新界方面的區議會選舉,在一九八二年三月舉行。獲提名的候選人共174位, 其中2位並無競選對手,其餘172位角逐54個議席。前往投票的選民約10萬人,超 逾登記選民總數的一半。市區方面的區議會選舉,在一九八二年九月舉行。獲提名 的候選人中,有2位並無競選對手,其餘227位角逐74個議席。前往投票的選民約 25萬人,佔登記選民總數35%以上。市政局選舉在一九八三年三月舉行,獲提名的 候選人共41位,其中有3位並無競選對手,其餘38位角逐12個議席。前往投票的選 民約12萬8千人,佔登記選民總數22%以上。一九八三年,市區內有3個區議會選 區舉行補選,其中1個選區的候選人並無競選對手,其餘2個選區則各有超過1名 候選人提名競選,該兩個選區的補選分別在五月及八月舉行。

行政

布政司的職責

布政司是總督的首席政策顧問,亦是香港政府的行政首長。布政司、財政司及 律政司同為有權直接覲見總督的三位行政人員。

布政司的直接屬員不多,他主要是以布政司署首長身份發出訓示。布政司署是 政府中央機構,其成員有主決策各科的司級人員及其屬下工作人員。自代理總督的 職位在一九零二年取消後,布政司在總督離港期間即代理總督職務。布政司是立法 局的首席官守議員,亦是財務委員會的主席。

財政司的職責

財政司負責訂定本港政府的財經政策,是行政及立法兩局的當然議員,亦是立 法局財務委員會的成員,以及財務委員會屬下工務小組委員會的主席。財政司是專 責管理本港財經政策的政府官員,故須監察政府內財政科、金融科、工商科及經濟 科的工作。

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的規定,財政司負責每年向立法當局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 案。財政司須以立法局官守議員的身份,每年發表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 並動議通過撥款法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支出提議,在法律上生效。此外,根據 其他條例的規定,財政司亦須親自負責執行多項行政職務,例如釐定某些收費及酬 金的標準,以及審核多個信託基金和法定團體的帳目等。

核數署署長的職責

核數署署長負責審核所有政府帳項,以及市政局、房屋委員會、50多個法定與 非法定基金及公眾團體的帳目,並且檢討香港各類受政府補助機構的財政狀況。該 署長的委任、任期、職責和權力,核數條例均有規定。為確保核數署署長在執行職 務時完全獨立自主,核數署署長並非公務人員,該條例規定署長毋須接受任何個人 或部門的指示或控制,並制定若干條款,使其免受革職或提前退休的處分。

行政體制

香港政府的行政組織,由各科及部門構成,而各科概由布政司署統管。目前該 署屬下主決策的有11科,主資源的有2科,負起行政專責的有1科。除兩局及行政 科由處長主管外,各科均由司級首長主管。

民政、政務、保安、房屋、教育統籌、地政工務、衛生福利、運輸等科均主決 策,首長直接向布政司述職。銓叙科(主資源)和兩局及行政科亦歸布政司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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