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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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組織,凡對社會福利署署長的社會保障援助決 定有所不滿的人士,均可向該委員會提出上訴。年內,該委員會共處理上訴70宗。 其中17宗為公共援助個案,53宗涉及特別需要津貼。
爲罪犯提供服務
為刑事罪犯而設的服務,主要是依照法庭的指示,以社會工作的途徑為罪犯服 務,使他們改過自新,重返社會。這種服務包括感化督導(由設於各裁判署或法院 的感化辦事處負責執行 )、羈留服務、青少年罪犯住院訓練及善後輔導服務。
感化督導是替代監禁的一種刑罰,適用於任何年齡的罪犯。在這制度下,罪犯 得以繼續留在社會,但須接受感化主任的督導和遵守法庭規定的行為準則。除由專 業人士提供服務外,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志願人士亦參與義務感化計劃,該計劃旨在 鼓勵更多社會人士協助受感化者改過自新。
羈留所及感化院在教育課程、職業先修、社羣活動和康樂方面提供訓練,其目 的在使罪犯改過自新,日後重返社會時,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社會福利署轄下的 5所感化院,專為這項工作而設,各有大同小異的訓練計劃,以收容不同性別及年 齡的受感化者。
英國一位顧問來港訪問並作出建議後,當局便由教育署調派一名高級人員對社 會福利署轄下5間感化院的教育課程進行檢討,尤其注意課程是否適合、教學水 準、學科教導及職業訓練設施是否足夠等問題。檢討後所作出的建議如全面付諸實 行,感化院所提供的教學課程將有重大的改善。
海棠路男童院和馬頭圍女童院,既是羈留所,又是感化院,收容入院時年齡在 16歲以下的青少年罪犯或法庭認為需要法定照顧和保護的青少年。為減輕海棠路男 童院目前的擠迫情況,該署已着手將鰂魚涌英童小學舊校址改為感化院,取名培志 男童院,可望於一九八四年初啟用。青山男童院收容入院時年齡在14至16歲的罪 犯,他們被法庭判處較長期的住院羈留,以便接受改造。均背山男童院是一所感化 學校,收容入院時年齡在14歲或以下的童犯。觀塘宿舍收容16至21歲而須接受感化 的青年男子,他們被法庭判令接受感化,並須入住宿舍滿1年。社會福利署並設有 善後輔導辦事處,在受感化者住院時,即提供輔導服務,及至他們重返社會,亦繼 續給予輔導,幫助他們重新適應社會生活。
除社會福利署的服務外,志願機構如善導會(前稱香港釋囚協助會)、香港天 主教福利會樂協會、香港扶幼會、香港學生輔助會、香港兒童安置所、善牧會及瑪 利灣中心,在協助青少年罪犯及問題青年方面,都作出重大貢獻。
家庭福利服務及幼兒護理服務
家庭福利服務主要目的在協助個別人士解決本身或家庭的問題,或在可能範圍 內,協助他們避免這類問題,從而維持及加強家庭的組織。社會福利署及多個志願 機構在全港設有20個中心,提供這類服務,而醫務社會工作人員亦在各醫院及診所 推行同樣工作。
這些服務包括:私人及家庭問題的諮詢輔導;照顧及保護21歲以下的青少年; 為兒童提供住院及寄養服務,至年滿21歲為止;為6歲以下兒童提供日托服務;轉 介其他機構以解決入學、就業、居住、請求經濟援助、法律指導、醫療服務與家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