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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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全屬政府人員;各部門的政府人員可藉此共聚協商,以 期提高地區上的行政效率。地區管理委員會實際上負責為其地區的區議會提供服務。
一九八二年三月,港九各區均已成立區議會及地區管理委員會。新界的區議會 已根據區議會條例的規定,自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起成為法定組織;至於市區區議 會,則自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起成為法定組織。上述法定區議會議員的一般任期為 三年,但市區區議員在一九八二至八五年間的任期則定為兩年半。
選舉
區議會的選舉採用選區制度,並以廣泛的選舉權為基礎。凡年屆21歲或以上的 居民,在香港居住超過七年,均有資格登記為選民。
新界方面的區議會選舉,在一九八二年三月四日舉行。在新界,登記為選民的 居民有19萬,約佔有資格登記為選民總人數的30%;在投票日前往投票的,接近10 萬人,超逾登記選民總數的一半。該次選舉共有56位非官守人士獲選為新界區議 員;其中兩位並無競選對手,但有172位候選人角逐其餘54個席位。
市區方面的區議會選舉,在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舉行。約有200萬市區居 民,有資格登記為選民,但實際上登記的,祇有70萬人左右,即佔有資格登記為選 民總人數的35%。在選舉當日,共有24萬5千人前往投票,即佔登記選民總數的35 %以上。在九月舉行的選舉中,共有76人獲選為市區區議會議員。
與市政局及鄉議局的聯繫
港九及新界的區議會,與現有的代表機構——市政局及鄉議局(一個代表新界 原住民並就新界事務向政府提出意見的法定組織)——有密切的聯繫。市區區議會 為民選及委任的市政局議員保留席位,而新界區議會則為鄉事委員會主席預留席位。
市政局及區議會的選舉制度
選舉資格非常簡單:幾乎所有年屆21歲或以上的居民,在香港居住七年或以 上,均有資格申請登記為選民。登記與否,純屬自願。政府每年按規定時間,為新 選民辦理登記。截至一九八二年底,已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有903577人,與所估計 270萬有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比較,約佔三分之一。這些登記選民中,有706 833 人住在市區,可在市區舉行的市政局選舉及區議會選舉投票;其餘196744 人為新 界居民,祇可在新界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投票。
選民祇可在所登記的選區內投票。市政局選舉共劃分15個選區,而區議會選舉 則分別在市區劃分76個選區及在新界劃分46個選區。除新界其中10個區議會選區各 有兩個議席外,其他所有的區議會選區及市政局選區各有一個議席。
候選人資格的規定亦非常簡單:任何在本港居住十年或以上的選民,如獲某選 區內10名選民提名,可成為該市政局選區或區議會選區的候選人。
行政
布政司的職責
布政司是總督的首席政策顧問,亦是香港政府的行政首長,並與財政司及律政 司同為有權直接覲見總督的三位行政人員。
布政司的直接屬員不多,他主要是以布政司署首長身份發出訓示。布政司署是 政府中央機構,其成員有主決策各科的司級人員及其屬下工作人員。自代理總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