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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在勞工問題上,勞工處處長是政府的主要顧問。同時,他亦兼任鑛務處處長。 勞工處負責提議制定勞工法例,並確保香港履行國際勞工協約所規定的義務。 勞工處設有14科,分別為行政、職員訓練及發展、空氣污染管制、發展、僱員賠償、 就業、工廠視察、職業健康、勞資關係、婦女及青年、鑛務、檢控、展能就業、青 少年就業諮詢服務及海外就業服務。
勞資關係
勞資關係條例,提供特別調解、自願仲裁及成立調查委員會的辦法,以處理未 能循普通調停方法解決的勞資糾紛。
一九八二年,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普通途徑調解的勞資糾紛共174宗。該等糾 導致停工事件34宗,損失17960個工作日。一九八一年則有停工事件49宗,共損 失15319個工作日。
勞資關係科於一九八二年內處理勞工問題16501宗,大多屬個別投訴,與追討 欠薪、終止僱用時用以代替通知的工資、遣散費、年假工資及假日工資有關。
一九八二年內,勞資關係推展組會作303次訪問,向僱主提供意見,以促進勞 資協商及良好的勞資關係。該組會為834名管理級人員及職工會委員舉辦有關僱傭 條例的訓練課程9個,又為612名個別地區或行業的工人舉辦21個類似的課程。
隸屬司法部的勞資審裁處提供快捷廉宜,並且為方便的辦法,審裁僱主與僱 員之間的種種糾紛。審裁處於處理要求權益事件時,盡可能不拘於形式,以勞資雙 方慣用的語調辦理。審裁處目的在補-
勞資關係科的工作,而非取代勞工處的調解 服務。一九八二年,勞資審裁處共聆訊僱員索償申請5132宗,僱主提出的賠償仲 裁352宗,審裁專員判定的賠償總額逾1,500萬元,所處理的案件有92.3%是勞資關 係科調停未果而交由審裁處接辦。
就業輔導
本港就業輔導組共有15個辦事處,提供免費就業輔導,各辦事處利用傳真通訊 系統保持聯繫,有效地傳送有關就業機會的資料。年內由該組介紹而受僱者共達 33 732人。
勞工處設有特別登記冊,協助海外及本港大學畢業生,以及具有專上學院或專 業資格人士就業。年內,經登記而得職位的共有224人。勞工處設有政府部門職 位登記冊,經辦政府各部技工及工人的招聘。
展能就業組負責協助失聰、失明及傷殘人士就業,目前在港島及九龍各設有一 個辦事處。該組將於一九八三年擴展服務,為弱智人士及已康復的精神病人提供 同樣就業服務。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就業輔導組及其他志願團體暫時仍繼續為謀職有 困難的人士找尋職位。一九八二年內,展能就業組共為372名傷殘人士筧得職位。
海外就業
海外僱主或其授權代表,僱用體力勞動工人往海外就業而在本港簽訂的合約, 均受海外僱傭合約條例管制。這些合約須在工人離港前由勞工處處長核簽。年內經 勞工處處長核簽的合約共205份,一九八一年則為22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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