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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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婦女及青少年(工業)規例,15至17歲的青少年及婦女,每星期祇准工作6 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婦女及16至17歲的青少年連續工作5小時後,最少須 有半小時用膳或休息。至於16歲以下的青少年,則最少須有1小時。婦女逾時工 作,每年不得超過200小時。凡青少年均不准受僱擔任逾時工作。此外,所有青少 年工人不可在早上七時之前開工,或遲至晚上七時後停工,而女工不可在早上六時 之前開工,或遲至晚上八時後停工。該規例規定在夜間、地底及危險行業中不得 僱用婦女及青少年。一些大型工廠(以紗廠居多)獲得特准在夜間僱用女工,但必 須遵守若干嚴格規定。
自從一九八零年十一月起,勞工處勞工督察科負起一項額外職務,就是執行人 民入境條例,以遏止非法移民湧入香港。根據該條例的規定,所有僱員必須隨身攜 帶身份證明文件,而僱主方面則須保存一份最近期的僱員紀錄。該法例禁止僱主僱 用任何未持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人士,同時又不得僱用該條例已禁止在本港工作 的越南難民。
一九八二年內,勞工督察組派員前往各工業及非工業機構進行日夜視察共 272 590 次,並向28106間機構展開3次防止僱用童工及非法入境者的特別行動 年內檢控的案件共277宗,涉及童工277人。
根據工廠暨工業經營規例,任何男工凡受僱在鑛場、石礦場或隧道工程有關的 工業經營內從事地底工作,就業前必須接受體格檢驗,證明適宜擔任該類工作。年 齡在21歲以下者,更須每年重新檢驗一次。
職工會
香港的職工會須根據職工會條例的規定登記。該條例由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執 行。一經登記,職工會即成為立案法團,並享有若干民事訴訟的豁免權。
一九八二年,新登記的職工會共15個,其中8個為公務員職工會。截至年底, 共有職工會 429個,其中僱員工會共378個,估計有會員 346 300人;商人或僱主 組織 35 個,估計有會員 3180人;由勞資雙方聯合組成的工會16個,估計有會員 28 560 人;此外,並有一個由三個僱員工會組成的職工會聯合會。
約半數的僱員工會分別附屬於港九工會聯合會或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或與其有 聯繫。上述兩個聯會均已根據社團條例註冊。
港九工會聯合會是左派組織,有71個附屬工會,估計有會員 177140人;另有 擁護該會的工會21個,估計有會員22290人。這些附屬及聯繫職工會的會員,大多 受僱於船塢、紡織業、公共交通、公用事業及印刷與木工業。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為右派組織,附屬於國際自由工會聯盟;該聯合總會有屬會 70個,估計有會員35930人;聯繫工會11個,估計有會員 1960 人。聯合總會屬會 及聯繫工會的會員多受僱於飲食業和建築業。
其餘 205 個僱員工會則為政見獨立的工會,估計有會員 108 980 人,多為公務 員及教育界人士。
勞工管理和服務
勞工處職員編制達1679人,服務範圍正不斷擴大。該處在市區及新界的分處 迅速處理區內僱主及僱員提出的問題,辦事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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