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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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有賴製成品的輸出和大量的轉口貿易,而製成品大部分以入口原料製 造,故設立符合外國海關規定的產地來源證制度,至為重要。貿易署簽發產地來源 證,並負責保證香港的來源證制度完整可靠。為此,該署與香港海關、海外海關當 局及5個獲政府授權簽證的團體(即香港總商會、香港印度商會、香港工業總會、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中華總商會)保持密切聯繫。一九八二年內,憑該署及 上述5個機構所發產地來源證而輸出的港貨,總值估計達192 億 8,400 萬元,其中 115 億9千萬元的貨品出口利用政府簽發的產地來源證。
實施普及特惠稅計劃的國家,大多給予香港特惠稅待遇。輸往這些國家的出口 貨,申請特惠稅時可獲貿易署簽發甲種證書。政府授權簽證的5個團體,獲准簽發 甲種證書予輸往奧地利、加拿大、日本、紐西蘭、挪威及瑞士的貨品。一九八二年 內,憑甲種證書出口的港貨,總值達161億7,400萬元。
8個英聯邦國家仍繼續給予本港製品英聯邦特惠待遇。為支持廠商在上述國 家取得特惠優待起見,貿易署簽發產地來源證時,加簽證明製品所用聯邦原料成 分。一九八二年內,憑加簽產地來源證以獲取英聯邦特惠待遇的貨品,總值達 900 萬元。
憑各類產地來源證輸出的港製品,估計達本港產品出口的43.6%,其中33.9% 由政府發出簽證。
香港貿易協進局(TFC)於一九八一年組成,為一獨立機構。其主要職務為簡化 貿易文件及程序。該局由政府及工商團體的代表組成,部分經費由政府補助。該局 於一九八二年實施多種有助於處理貿易文件的現代方法。貿易協進局的代表亦出席 在歐洲和中國舉行的一系列國際貿易協進會議。這些會議提供機會給香港,向其他 須處理貿易文件及程序的團體學習,並且交換意見。
ין
貿易署
貿易署的職責,包括處理海外貿易關係、簽發產地來源證、出入口貨品(包括 紡織品及儲備物品)的簽證。
一切貿易政策事宜,均由貿易諮詢委員會及紡織業諮詢委員會,透過工商司向 貿易署署長提供意見。
該署的工作得到香港政府設於倫敦、布魯塞爾、日內瓦及華盛頓的四個海外辦 事處協助。詳情見附錄二。這些海外辦事處原屬前工商署,現已由布政司署的兩局 及行政科管理,其工作大部分仍與貿易有關。這些辦事處代表香港執行日常對外貿易
,並報導可能影響本港的最新國際發展。年內,當局宣佈在紐約設立新辦事處。 貿易署署長由2位副署長和5位助理署長協助執行職務。一位副署長掌管多邊 及北美貿易組,另一位則掌管其他地區及紡織品管制制度組。
多邊及北美貿易組由兩部組成,分別由一位助理署長領導。其中1部負責處理 香港與北美(美國及加拿大)間的對外貿易關係及內部配額管理事宜——包括準備 及舉行貿易談判;如有關國家的貿易政策措施可能影響香港,該部亦負責收集和分 發有關資料。另一部則負責香港對外貿易的多邊貿易關係事宜,並就對香港一般貿 易利益有影響的問題,搜集資料及制定有關政策的建議。
其他地區及紡織品管制制度組由3部組成,每部由1位助理署長掌管。其中1 部負責處理歐洲共同市場、葡萄牙、西班牙和土耳其方面的本港對外貿易關係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