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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遍佈港九新界的80多個政府及私人機構,通常預先7日為申請人預約時間, 各輔導中心盡量發揮作用,每周為90名市民安排律師接見,給予法律指導。

法律援助計劃,通常稱為「當值律師」計劃,年中會在銅鑼灣、南九龍、北九 龍、新蒲崗及荃灣5個裁判司法庭為市民提供律師,代表辯護。四月間,荃灣裁判 司法庭始投入服務。政府經已決定逐步擴展此項計劃,將其推廣至全部8個裁判司 法庭,而西區裁判司法庭參與服務的計劃,亦進展甚速,準備於一九八二年四月開 始實施。

約有144 名律師,包括大律師及私人執業律師,輪流為犯有下述罪名的被告人 辯護:身為三合會會員、遊蕩、藏有來歷不明物品、身懷偷竊工具、拒捕、藏有毒 品、藏有可供使用毒品器具、運毒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中最後3項罪名,是 在二月始列入法律援助計劃處理,故所處理案件因而激增。一九八零年共有4979 宗案件會利用辯護律師的服務,而今年則有6441 宗案件需要是項服務,獲判無罪 的比率顯著提高。

上述兩項計劃反映出政府與法律界人士均樂意合作,提供法律服務,幫助那些 無法聘請律師的市民,及對法律或英國司法制度不大明瞭的人士。至於某些刑事案 件的被告人,更可因而獲派律師為其辯護。透過免費法律輔導計劃,市民對法律問 題,以及民事案件的法律解決及補救辦法,有所認識;這方面的需要實在與日俱 增。至於「當值律師」計劃,對市民亦大有幫助,他們可藉此免費獲得律師指導, 明瞭被控罪名的性質、應否提出答辯、抗辯或求情減刑等問題。一九七九年該項計 劃實施之前,被告人承認控罪後,通常不懂得提出減刑要求,對可能承擔的後果亦 往往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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