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制度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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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匯兌價值。該基金由布政司署金融事務科依照財政司的指示管理。
該基金自設立以來,一直用作發行紙幣的保證,而兩間發行紙幣的銀行——香港 上海滙豐銀行和渣打銀行——依據持有的債務證明書發行紙幣。這些證明書是外匯 基金的無利息負債,並按照市面上流通紙幣價值的高低而發行及收回。一九七六 年,硬幣發行基金(用作政府發行硬幣的保證)的全部資產及原存於政府一般收入 帳目的大部分外幣資產,均轉撥於外匯基金,使該基金的作用有進一步的發展。在 上述兩項轉撥中,該基金均發回以港元為本位的債務證明書。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硬幣發行基金與外匯基金合併,而且贖回硬幣發行基金所持有的全部債務 證明書。因此,除為數甚少的流動資金外,該基金是香港官方外幣儲備的唯一存放 所。結果,政府資產負債表的一般收入餘額只反映政府現金收入與現金支出的差 額,而官方外幣資產的港元價值的所有變動,均在外匯基金帳目中反映出來。
一九七八年,政府開始將一般收入帳目中的港元結存(流動資金除外)轉撥入 外匯基金,並發回有利息的債務證明書,外匯基金的作用因而再度擴大。港元結存 現已全部轉撥,故外匯基金現持有政府財政資產的大部分。該基金的資產以港幣及 其他貨幣來投資。如政府干預外匯市場以影響港元幣值,則會動用這些資產。一九 七九年,當局會採取步驟,防止本港各銀行將外匯基金的短期港幣結存用作提供貸 款的基礎,並將該等結存從貨幣供應中抽出。
貨幣及港元匯兌價值
發行紙幣,由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兩家商營銀行負責。現時流通的紙 幣,分面額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百元及一千元數種,均依據持有的外匯基金 債務證明書發行,另有為數甚少的認可紙幣,由英國或香港政府發行或擔保的證券 作保證。發行紙幣的費用大部分由外匯基金撥付(但不包括與認可紙幣有關的部分 費用在內 ),而發行紙幣所得的純利則撥歸該基金。
至於五元、二元、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和五分硬幣及一分紙幣,則由政府 發行。第五套紀念中國農曆新年的一千元金幣,於一九八零年初發行。這些金幣都 是法定貨幣,但不流通。一九八零年底的流通貨幣總額及貨幣供應詳情,見附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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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五年,香港放棄其貨幣的銀本位,當年的港元匯值定為每元約兌1先合 3便士(或16元兌1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貨幣基金成立,港元即按照這個 戰前的匯兌率訂定其黃金的比值。港元和英鎊的關係並非法定,而是在外匯基金和 發行紙幣的各銀行共同運營下確立和維持的。自一九六七年十一月英鎊貶值後,港 元和英鎊的聯繫開始減弱;一九七二年六月英鎊獲准自由浮動,聯繫邃告終止。同 年七月,香港政府宣佈港元與美元掛鈎,規定可在中央匯率上下2.5%之間升降。 但在一九七四年十一月,這個聯繫亦告終止。此後港元的價值即隨市況而升降 九四六年至一九七四年十一月期間港元匯兌價值的變動詳情見附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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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元的實際匯率(根據香港的15個最主要貿易對手的貨幣計算出來)由一九七 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92.7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八日篇 100)至一九八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88.2。美元兌港元的比率由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4.960 至一九 八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