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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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經受訓的社會工作者及專業人員一直不足,現時當局擴展社會保障及福利新 計劃,人手需求將更趨迫切。因此,當局已採取步驟,提高專業社會工作者的薪酬, 吸引較多人投入服務。該署亦研究如何善用受訓職員,務求人盡其才,並希望會經 受訓的學位與非學位社會工作者,人數有增加。該署的職員編制經檢討後,已有 重大改變,職務範圍劃分為社會工作與社會保障兩部分。曾經受訓的社會工作者可 專心處理需要專業技能的工作。該署社會工作人員的薪級已在一九七九年四月調 整,而職員編制的改組則在一九七九年底進行。
提供及發展本港社會福利服務方面,志願機構發揮重大作用。這些機構大部分 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其中不少由政府每年給予補助,一九七九至八零財政 年度,補助金額達1億1,700萬元。所發出的補助金金額由當局酌定,並實行一次過 付款,這種方式已在檢討中。
香港公益金統籌志願機構在本港籌募經費的工作,屬下有福利機構75個。一九 七八至七九年度,公益金在十一周年籌款運動中共籌得1,770萬元,而一九七七至七 八年則為1,380萬元。
社會保障
公共援助計劃、特別需要津貼計劃、暴力及執法傷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 者援助計劃及緊急救濟計劃,為市民提供社會保障,各項計劃主要由社會福利署推 行。
公共援助計劃規定受助人必須接受入息調查,但不必供款,旨在協助窮困人士 及清貧家庭,使其入息達到一定的水平。凡年齡在15歲以下或59歲以上的申請人, 至少須在港住滿一年,才有資格領取公共援助。年齡在15至59歲之間,身體健全而 失業的申請人,必須在港住滿兩年,並已向勞工處本地就業輔導組登記。至於年齡 在15至17歲之間的青少年,則可用家庭成員身份申請。
援助金額經常予以調整,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會調整一次。目前獨身者每月可 領取 230元;至於家庭方面,首三名成員每人可領取165元;第四至第六名每人可 領取140 元、其餘的成員每人可獲105元。除基本援助金外,還設有老人補助金及 長期補助金的福利。凡接受公共援助,但沒有領取特別需要津貼的60歲或以上的老 人,每月可領取老人補助金115元。接受公共援助超過12個月的家庭,每年可領取 長期補助金575元,獨身者則可領取290元。此項計劃亦同時補助租金、學費、特 別膳食及其他必需開支。
為鼓勵自助,凡經認為毋須找尋工作而可領取公共援助的人士,可保留其賺取 的微薄入息,每月最多篇150元。每月入息250元者,須扣除公共援助金100元; 每月入息如超過250元,則多出之數在評定其應得的公共援助金時,將全部加入計 算。
一九七九年底,領取公共援助金的共有46,114人,而一九七八年則有47,150人。 一九七八至七九財政年度,公共援助金的支出共達1億9,120萬元。
特別需要津貼計劃的實施,使嚴重弱能人士或70歲或以上的衰弱老人,除公共 援助金外,還可領取另一項現金津貼。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起,傷殘津貼每月增至 230元,高齡津貼每月則增至115元。領取這些津貼不計入息,亦毋須供款。年底, 領取傷殘及高齡津貼的人數為166,321人,一九七八年底則為149,189人。一九七八至 七九財政年度內,這方面的開支共1億5,770萬元,較上年增加5,7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