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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

八月初,一羣油蔴地避風塘的艇戶向房屋署請願,要求即時獲得安置。所持理 由是颱風荷貝令他們的住家艇有隨時沉沒的危險。他們要求當局將避風塘內所有艇 戶即時安置到岸上居住。請願艇戶得到以下答覆:因市區內的臨時安置所及臨時房 屋短缺,所以全部經海事處證實其住家艇可隨時發生危險或已沉沒的艇戶,將即時 獲得安置在大埔、粉嶺及屯門的新型臨時房屋居住。雖然很多艇戶立即接受安置, 但當然仍有部分不願遷往新界居住。五天後,約有70人顯然受到一些學生及社會工 作者慫恿,衝進漆咸道臨時安置所內靜坐,要求獲得安置在市區內居住。四天後, 艇戶終於願意接受安置及對安置所內建築物的些微損毀作出賠償,抗議事件亦告平 息。

在紀錄中最乾旱的十月內,九龍三個僭建寮屋區先後發生大火,有2,500人須 遷往新界的臨時房屋區。十月三日,第一宗大火發生在人烟稠密的鯉魚門僭建寮屋 區,2,500人無家可歸。四天後,在獅子山山麓的馬仔坑僭建寮屋區發生另一宗大 火,另外有 4,100人喪失家園。第三宗大火發生在十月二十日,無法控制的大火燒 秀茂坪的全部僭建木屋,使700人無家可歸。馬仔坑一場大火,導致災民在房屋 署總部門外舉行一次為期五天的靜坐示威,要求獲得安置在工作地點附近居住。房 屋署安排在沙田撥地,特別用作興建臨時房屋區,在十至十二月內完成後,隨即收 容馬仔坑火災災民。作出上述安排後,災民不再抗議,並同意遷入大埔或粉嶺的臨 時房屋暫住,等候新的沙田臨時房屋區落成。

城市設計

香港城市設計的全面目標,在於找出最理想的方法,發展有限的土地,務求地 盡其用,按緩急先後應付本港各項需求。當局撥出足夠的土地以興建公共和私人樓 宇、發展工商業、提供康樂和社區活動所需的場所;並且保持及改善本港居民的生 活和工作環境。

城市設計的法定圖則是根據城市設計條例而制定的。城市設計委員會負責為現 有和日後發展的市區擬定及修訂法定草圖。年內經委員會公佈以供市民查閱的法定 草圖共有12個,其中包括港島山頂區及尖沙咀的分區發展大綱修訂草圖。九龍塘的 新圖則亦已公佈。委員會考慮市民對草圖提出的反對,並聆聽反對者的陳述後,經 修訂若干草圖,再公開發表,供市民查閱。

目前市區內已劃定39個建設計劃區,其中24個已有法定草圖或核准法定圖則。 新界方面,荃灣新市鎮及沙田新市鎮已經列入法定草圖範圍,屯門新市鎮的草圖亦 在擬定中。

連同法定圖則公佈的標準說明書,列出該地區特許的各類土地用途,以及須獲 城市設計委員會許可的其他用途。這些說明書現正由城市設計處修訂。策劃人員獲 准同時考慮將土地-

作不同用途,於計劃如何利用土地時可以靈活變通,並可加強管 制發展工程,以應付不斷改變的需求。年內要求當局許可將土地撥作其他用途的申 請共有 120 宗,較去年增加30%。

城市設計處為城市設計委員會、土地發展政策委員會和新界發展進度委員會服 務。該處制定分區發展大綱圖則、各部門發展大綱圖則、詳細藍圖及設計準則。城 市設計處負責管制發展和保留土地公共用途;並向政府部門、諮詢組織和市民 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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