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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和經濟
財
一九七九年,香港繼續發展為國際金融中心。許多主要國際銀行開業,或以分 行名義經營,或以附屬公司方式經營:一九七八年三月至一九七九年八月,政府發 給牌照予41間銀行,使香港持牌銀行增至115間,此後即暫行停發新牌照,以便檢 討發牌標準。
年內,接受存款公司的數目亦有增加。當局業已採取更多措施,審慎管制存款 公司。管制措施包括規定最低流動資產比率。
年內,當局繼續制定將香港四間證券交易所合併為一的法例,並採取其他措 施,使買賣證券或商品的投資人士,得到更多保障
黃金市場繼續擴展,使香港成爲世界有數的黃金中心。由於香港處於適當的時 區位置,在歐洲及北美洲黃金市場停止營業時,黃金買賣得以繼續在香港市場進 行,維持24小時的貿易聯繫。
一九七九年,本港經濟連續第四年迅速增長。由於出口實績卓越,本港生產總 值的增長率遠較原先所預料者為高。一九七九至八零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指出, 當局將採取各種措施,設法使本港內部需求的增長率放緩。年內,銀行貸款利率數 度提高,八月間達到最高水平,目的在抑制銀行貸款及貨幣供應過速的增長率。政 府亦採取各項措施,確保政府存於銀行的港元結存,不再自動助長銀行貸款的擴 展。部分結存乃由財政盈餘不斷累積而成。
香港的財政制度
政府財政
內部財政方面,香港幾乎完全自主,掌管政府收入和開支建議的最高決策機構 為立法局。由四月一日起計的每個財政年度的收入和開支預算,均由各政府部門在 前一年十月呈交布政司署財政科批准。編製的預算均經謹慎審查,並須按照整體政 務所定的緩急次序而加以調整,然後在二月間財政司發表財政預算案演詞時,連同 撥款法案一併呈交立法局批准。
香港在財政上自給自足,一九七八至七九年度政府帳目盈餘達14億6,700萬元。
市政局
市政局可自行編製財政預算,並決定其活動範圍內那些工作應獲優先撥款。局 方工作交由市政事務署執行。所需經費,主要來自市區樓宇的部分差餉、牌照費、 市民使用服務設施所付費用。一九七九至八零財政年度,市政局編製的全部財政預 算達6億8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