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難民

貨輪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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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香港切身經歷這次巨變的後果。一九七五年五月四日,適逢英女皇啟 程訪問香港,一艘丹麥貨櫃輪基娜馬士基號駛達本港港口,船上載有3,743名在南中 國海救獲的難民,結果,這些難民全部在香港登陸。政府馬上搭建難民營安置他 們,直至他們獲得海外國家收容為止。整個移民過程直到一九七八年中才告完成。

一九七六、七七年內,難民問題稍趨緩和,乘小艇抵港的難民,總數不超過 1,200名。但是同期內,在南越、柬埔寨和寮國政權易手後,本港收容約9千名逾期 居留或非法入境的印支半島難民。當局又派包機往越南接載4,522名從沒有在港居 留,卻有親屬在港的越南居民;此外,並有450名難民乘坐商用飛機來港。透過這 些方式獲本港收容的難民總數逾1萬4千名。

一九七八年,乘小艇湧至的難民總數增至6,609名。同年下半年,越南當局準 備大量「輸出」在政治和經濟上難以同化的越南華僑,這情況越來越明顯,引起極 大恐慌。

有關越南華僑的消息逐漸傳到香港:越南政府先把境內的華裔居民貶為二等公 民,革除他們的職位,禁制他們營商,沒收他們的物業;然後迫使他們面對最悲慘 的選擇:一是下放到難以維生的鄉間「新經濟區」當勞動工人,一是籌足黃金或硬 貨幣,換取離境的許可。

接着,又有其他謠言散播開來:越南政府用直接和半官式的媒介,鼓勵聲名狼 藉的航運集團頭目利用舊貨輪偷載計劃逃亡的華僑,從中迅速圖取暴利,然後托詞 在海上救獲這些難民,把他們拋給鄰近國家。

這些消息不久證實並非空穴來風。一九七八年九月,滿載難民的貨輪南十架號 ( Southern Cross)企圖駛入馬來西亞海域,後來在印尼擱淺。十一月,海康號駛入 馬來西亞的巴生港,船上有難民 2,500餘名。同月,載有相同難民數目的東安號從 越南啟航,駛達馬尼拉灣。十二月十九日,香港海事處接獲 740 以外一艘貨輪發 出的無線電訊,該貨輪表示在越南附近的公海,從多艘即將沉沒的船艇救起數千名 難民。雖然該貨輪的第一港口是台灣南部的高雄,電訊中却表示要把這些難民送到 香港。這貨輪就是匯豐號。十二月二十三日,匯豐號抵達蒲台島附近的海面,也正 是香港海域的入口。

香港政府的反應分兩方面。第一,香港政府決定,不論這些難民是否繼續前去 台灣,都應立即受到照顧及獲得水和食物的供應;第二,由於匯豐號在極度可疑的 環境下航行,當局認為必須採取行動,以免香港給非法運送難民漁利的主謀人利 用和危害。這種暗地裡進行的交易,不但違反一切航海常規和法例,更可能導致難 民潮湧而至,每星期顯然可能高達數萬之眾。如果政府不採取行動,後果堪虞:大 量難民的湧入可能激起本港市民公憤,提出劇烈抗議。

政府邃見機行事,在聖誕和新年期間,召回數十名正在度假而受過訓練的志願 工作人員,他們分別隸屬不同的緊急救援機構,例如民眾安全服務隊。他們協助警 方、直昇機飛行隊員和醫療人員將供應品運送至匯豐號,並照顧船上患病的難民。 匯豐號獲得補給品後,政府一再催促船長繼續啟航前往台灣,但屢勸無效。隨後, 立法局通過修訂商船條例的法案,凡利用貨輪將未經批准的乘客帶入香港境內者, 均當違法論,予以重罰,甚至判處入獄。

一月十九日,匯豐號未經准許駛入本港港口,船上難民紛紛上岸,這事件顯出實 有制定上述法例的必要。船上機房內發現藏有價值650萬的金葉。船長和另外10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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