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職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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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的僱員工會,除逐漸增多的獨立組織外,大都分別附屬於兩個聯會或 與其連結。這兩個聯會是本港註冊社團,在政治上互相對立。由於政見分歧, 本港工會之多,現已超逾實際需要;加上效忠對象不同,即使有共同利害關係 的工會亦難以合併成為有效能的組織。

港九工會聯合會是左派組織,其附屬工會有67個,會員大部份集中於船 塢、紡織廠和公用事業。另有名義上獨立的工會29個,實則傾向該聯合會,並 參加其活動。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屬右派組織,其附屬工會有76個,並有名義上 獨立而實際支持該總會的工會9個,會員大多數受僱於飲食業和建築業。該總 會為國際自由工會聯盟的屬會。

利。

本港有獨立工會 146 個,其中部份仍不斷致力於改善會務,為會員謀福

有關職工會登記和管制的法定規定,詳載於職工會條例,由職工會登記局

局長執行。

截至一九七八年年底,已登記的職工會共384個,其中327個是僱員工會, 估計有會員407,400人;42個是商人或僱主組織,估計有會員4,610人;15個是 勞資混合的組織,估計有會員 5,780人。

勞工管理和服务

香港勞工處現時的職員編制是1,219人,其服務正不斷擴大。市區和新界 的分處均設在交通方便的地點,能迅速處理區內僱主或僱員提出的勞工問題。

勞工處處長兼任鑛務處長,為政府在勞工問題上的主要顧問。

勞工處負責初步擬定勞工法例,並確保香港履行國際勞工協約所定的義 務。勞工處內設有11科:行政、學徒訓練、發展、就業輔導、僱用標準、工 業衞生、勞工賠償、訓練局事務、工業、勞資關係及鑛務

一九七五年生效的勞資關係條例,提供了特別調解、自願仲裁及成立調查 委員會等方法,以處理未能普通調停方法解決的勞資糾紛。自勞資關係條例 實施以來,共發生勞資糾紛 501 宗,大部份已用普通調解方法解決。迄今仍未 有勞資糾紛須進行特別調解、仲裁或由調查委員會處理。

在一九七八年,勞資關係科處理各類糾紛共9,462 宗,大多屬於個別投訴 性質,包括追討欠薪、遣散費、終止僱傭時用以代替通知的工資、年假工資及 假日工資等。本年內發生的停工事件有51宗,共損失30,927個工作日。一九七 七年則有停工事件38宗,共損失10,814個工作日。

隸屬司法部的勞資審裁處,自從一九七三年成立以來,工作上成就頗大。 審裁處的工作是補-

勞資關係科的服務,並非取代勞工處現行的調解服務。 九七八年內,勞資審裁處共處理由僱員提出的賠償申請 3,216宗,由僱主提出 的賠償申請 292 宗。審裁人員所制定的賠償總額逾500萬元。審裁處所處理的 案件中,有90%是由於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無法調解而接辦的。

據勞工處紀錄,年底時本港共有60個正式的勞資協商委員會,分設於25個 機構內。此外,有54家商號設有非正式的勞資協商組織。大部份勞資協商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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